機構職能
主要職責:
(一)擬定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等規範性檔案;依法監督土地、礦產資源及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貫徹執行,制定有關實施辦法細則,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計畫和有關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城市(鎮)總體規劃、鄉(鎮)、村建設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縣、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負責全市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規劃、計畫的編制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檢查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
(四)擬定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並組織實施;實施農地用途管制;監督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基本農田保護和耕地開發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城鄉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實施地籍管理政策;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土地登記、發證等工作和地籍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國土資源檔案管理、利用和行業信息、科技管理。
(六)主管全市土地的徵用、劃撥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評估論證、選址定點、竣工驗收等工作。
(七)負責全市土地、礦產市場和資產管理;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租賃、作價出資和收購儲備管理;依法對土地使用權轉讓等交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劃撥土地使用權處置的審批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對土地評估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負責土地使用權價格備案工作及土地收益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負責礦產資源採礦權、探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探礦權、採礦權評估機構資質的審核以及對評估活動的監督管理,確認評估結果;依法監督管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有效保護;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和採礦權使用費與價款的收取及使用。
(九)負責全市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組織進行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和發展戰略研究;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依法實施全市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地質勘查活動;審查對外合作區塊。
(十)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的勘查和評價工作;按照中編辦〔1998〕14號檔案規定的分工進行礦泉水、地熱水管理、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協助上級業務部門做好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地貌景觀、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工作。
(十一)組織並管理全市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項目測繪;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建設和社會化服務;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測繪市場管理;負責測繪單位資格審查發證;負責測繪任務登記、測繪產品質量監督和管理,指導監督測繪成果管理和資料匯交。
(十二)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管理和保護測量標誌;監督執行測繪行業標準化工作;依法管理地圖市場;協助省級測繪主管部門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和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三)安排並監督檢查國家、省、市財政撥給的地勘、測繪、土地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四)主管全市國土資源科學技術和宣傳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外事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指導國土資源系統的隊伍建設。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阜陽市國土資源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規監察科
規劃科
財務科
耕地保護科
地籍和測繪管理科
土地利用管理科
地質礦產科
人事科
機關黨委
監察室
領導分工
徐國平黨組書記、局長 :
主持市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聯繫臨泉縣國土資源局。
李素萍副局長:
分管地質礦產科,市地質環境監測中心。
趙興富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科、不動產登記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國土資源綜合檔案館。聯繫太和縣國土資源局。
王謂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分管規劃科、耕地保護科,市土地勘測規劃院、市土地開發復墾整理中心。聯繫潁上縣國土資源局。
湯幫俊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聯繫阜南縣國土資源局。
鍾斌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市集體土地徵收安置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儲備發展中心、市國土價格管理處、市地價事務所。聯繫潁泉、潁州、潁東及開發區分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國土資源所。
夏傑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 :
分管政治處,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聯繫界首市國土資源局。
洪旗副調研員:
分管法規監察科、地籍測繪管理科,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