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阜新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阜新市社科聯,成立於1981年1月19日。阜新市社科聯是在中國共產黨阜新市委員會領導下,由阜新市市級哲學社會科學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為主體聯合組成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協調機構,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簡介

阜新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阜新市社科聯),是中共阜新市委領導下的學術性人民團體,其主要任務是:協調全市的哲學社會科學工作,搭接黨和政府與社科界的聯繫;領導和協調全市社科類社會團體的工作;組織開展理論學術活動,組織科研項目的協作攻關;組織社科知識普及、人才培訓和諮詢服務;組織社科類各種評獎活動;編輯出版會刊及有關資料,推薦、宣傳和推廣社科研究成果;組織和推動市內外社科界的友好往來和學術交流;加強社科隊伍建設,發現培養推薦優秀中青年人才;負責對市級社科類社會團體申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的資格審查和歸口管理,反映團體會員和廣大社科工作者的建議和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社科聯單位級別為正縣級,常設辦事機構為一室三部,即辦公室、學會部、編輯部、科教部。共有全額撥款編制11名,所屬學會、協會、研究會45個,會員總數10000多人。

機構設定

阜新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內設機構為一室三部,即:

辦公室、學會部、編輯部、科教部。

辦公室職責範圍

辦公室是社科聯的綜合職能部門

1、協助社科聯領導處理機關事務

2、協調各部室工作

3、起草、印發單位文字材料

4、文秘、檔案、保密、信息工作

5、人事、工資、財務工作

6、接待、聯絡、會務工作

7、報刊、勞動、衛生、車輛等總務管理工作、

8、老幹部工作

9、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學會部的職責範圍

學會部是社科聯負責學會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1、社會科學各學術組織的管理

2、組織、指導理論學術研究

3、組織評價學術成果,評選先進組織(個人)

編輯部職責範圍

編輯部對外稱阜新社會科學雜誌社,為隸屬於社 科聯的科級事業單位,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1、編輯、出版、發行《阜新社會科學》雜誌

2、培養、培訓作者及通聯員

3、普及社會科學知識

科教部的職責範圍

科教部是社科聯負責科普、培訓、諮詢的職能部門,對外稱阜新市社會科學教育中心,為隸屬於社科聯的科級事業單位,有獨立法人資格。

1、社會科學知識普及教育

2、社會科學人才培訓

3、社會科學諮詢服務

領導成員

主 席: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萬勤

常務副主席:李 墨

副 主 席:

王金瑛、李軍、符慶明、周廣文(駐會)

常 委 委員:

計萬森、巴彥久、劉文啟、張憲生、張志勇、邱占勇、孟凡剛、趙瑞江、袁子立、賈瑞梧、常國利、謝志強、程鳳歧、廖茂新、魏寶山

秘 書 長 :周廣文(兼)

副 秘 書長 :王永忱 冮行繼、金榜、胡健、柴鶴林

歷史沿革

阜新市社科聯成立於1981年1月19日,成立大會選舉產生了由22人組成的首屆委員會。市委副書記李汝舟任主任,宋廣貴、林松鶴、孫洪權、趙元良、白振國任副主任。當時社科聯隸屬中共阜新市委宣傳部,人員兼職。1984年4月25日中共阜新市委決定市社科聯隸屬市委直接領導,獨立辦公,編制5人。1985年10月,阜新市社科聯召開第二次代表大會,與會代表195人,選舉產生了由46人組成的第二屆委員會,市委副書記於永祥當選為主席,魏東、閻奎平、韓守信、姚志民、吳貴寶、艾蔭范兼任副主席,牛黎為常務副主席,於全兼任秘書長。1990年7月19日,阜新市社科聯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與會代表196人,選舉產生了由69人組成的第三屆委員會,市委副書記魏東當選為主席,於全、王兢、艾蔭范、胡玉章、彭守誠兼任副主席,高慶榮為常務副主席,於全兼任秘書長。1995年11月7日,阜新市社科聯召開第四次代表大會,與會代表 222人,選舉產生了由70人組成的第四屆委員會,市委副書記張慶秋當選為主席,艾蔭范、張鵬、崔振生兼任副主席,韓守信為常委副主席,李墨為秘書長。2006年1月6日,阜新市社科聯召開第五次代表大會,與會代表233人,選舉產生了由104人組成的第五屆委員會,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萬勤當選為主席,王金瑛、李軍、符慶明兼任副主席,李墨為常務副主席,周廣文為副主席兼秘書長。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全名為阜新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阜新市社科聯。

第二條 本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阜新市委員會領導下,由阜新市市級哲學社會科學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為主體聯合組成的學術性人民團體,是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工作的協調機構,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貫徹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領導和協調全市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團體,團結和組織廣大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為黨和政府的決策服務,為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協調全市的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在哲學社會科學領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搭接黨和政府與哲學社會科學界的聯繫;

二、領導和協調全市哲學社會科學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三、組織開展理論學術活動,組織科研項目的協作攻關;

四、組織和推動哲學社會科學知識的普及、人才培訓和諮詢服務工作;

五、組織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和先進學會、優秀學會工作者、優秀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等的評獎活動;

六、編輯出版會刊及有關資料,推薦、宣傳和推廣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

七、組織和推動市內外哲學社會科學界的友好往來和學術交流,加強哲學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及其它實際工作部門的聯繫;

八、加強哲學社會科學隊伍建設,發現、培養優秀中青年哲學社會科學人才;

九、負責對市級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團體申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的資格審查和歸口管理;反映團體會員和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和要求,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調研和科研任務。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凡依法成立的市級哲學社會科學類學會、協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承認本會章程、申請加入本會者,經本會批准,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權利:

一、會員代表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四、優先領取本會發放的有關資料;

五、享受本會提供的其它待遇。

第七條 本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三、積極支持、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四、完成本會交付的任務;

五、及時向本會報告工作;

六、定期向本會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會員有退會的自由。退會者必須履行退會手續。

第九條 本會團體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可給予警告、限期整頓、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國家法規,對社會造成危害;

二、嚴重違反本章程;

三、一年內不能正常開展活動。

第三章 組 織

第十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為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本會團體會員代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和本會特邀代表組成。代表大會的權力與職責是:

一、聽取和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委員會;

五、討論和批准其它應由代表大會審議的事項。

第十二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其執行機構為市社科聯委員會。委員會任期五年,可連選連任。委員由於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任職者,由原推薦單位提出調換意見,經常務委員會同意後予以調換。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臨時召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代表大會決議;

二、制定和執行本會工作計畫;

三、調整本會領導人員;

四、討論、決定其它有關重大事項;

五、召開代表大會,並負責向大會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 委員會休會期間,由常務委員會作為領導機構行使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主席、常務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其他常委組成。駐會常務副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聘請名譽主席若干人。

第十五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相應精幹的辦事機構。

第十六條 本會設立阜新市哲學社會科學學術委員會,負責全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社會贊助;

三、會費收入;

四、其它收入。

第十八條  本章程經代表大會通過生效,解釋權屬於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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