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審計

關聯審計關聯審計就是將效益、環境、經濟責任三者相關聯的事項進行組合式審計。

這些項目既關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又體現著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還關係著環境的保護和利用,三者聯繫密切,互為作用。因此,在審計監督中,探索建立環境、效益、經濟責任的關聯審計模式,已成為推動地方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一種客觀必要。關聯審計是多項目、多科室、組合分工式的審計模式,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統籌規劃和科學安排。在項目計畫時,要依據關聯審計的需求,明確哪些項目進行關聯審計,確定哪些業務部門開展關聯審計,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突出特色,並加強關聯項目的審計管理,處理好項目之間的關係,對建設項目的三方關聯事項進行跟進審計,對重要時點和重點內容進行組合,達到既定目標。

在基層現有業務分工的前提下,要根據關聯審計的實際需要,加強內部配合與組織橫向協調。尤其是對一一些涉及效益、環境、經濟責任等多個方面的項目,要多方位綜合分析,加大配合力度和人力資源整合。必要時,可打破科室界限,建立聯合審計組,實行分層審計,也可就某一審計項目,由幾個科室共同組織審計,形成綜合審計報告。關聯審計的目標之-是多出成果,提高成果利用率,要針對不同層次的需求,按需報告關聯審計成果。因此,在關聯審計項目中,既要有資金使用合法合規的成果,又要有項目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分析成果,還要有對環境保護利用的成果。在經濟責任審計時,要堅持從財政財務切人,將合法合規效益、環境責任分別體現,擴大審計成果涵蓋面,推動領導幹部多角度落實和承擔經濟責任,規範經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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