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

關於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地區目標任務未能如期完成。獻縣一級消防站、鹽山縣、任丘市、滄縣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未完成;河間市小型宣傳車未改裝完畢;新華區、運河區、任丘市、河間市、獻縣消防文員徵召任務未完成。二是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加強。部分縣(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後、維護保養不到位,黃驊市政消火栓任務未完成數較多。部分縣(市)政府專職消防隊裝備配備不足,保障措施不到位,人員流失較多,吳橋縣、海興縣、孟村縣、滄縣執勤中隊裝備配備未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南大港管委會、孟村縣政府專職消防隊執勤人員相對較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滅火救援工作。各縣(市、區)農村地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不完善,且多數農村未配備消防器材。三是社會面火災防控任務依然艱巨。運河區1家、新華區6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泊頭市2處、河間市1處區域性消防安全亂點火災隱患還比較突出,隱患整改難度較大。抽查的社會單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標準不高,部分員工不能熟悉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熟悉滅火疏散預案。四是社會化宣傳聯動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強化。對消防宣傳工作各部門被動配合多,主動策劃、參與的少,消防宣傳主要還是由消防部門承擔,還未形成多部門、多行業聯動的社會化消防宣傳格局。

主要內容

一、關於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情況的通報、新華區、鹽山縣、任丘市、獻縣等7個縣(市、區)為“良好”;中捷管委會、南大港管委會為“合格”。

二、主要工作方法及成效

(一)消防工作責任層層落實。全市各級政府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堅持將消防工作與經濟發展、城市建設同安排、同部署,健全完善了消防工作考評機制,層層簽訂了《消防安全責任狀》,將工作任務逐項分解,確保消防安全責任全面落實。今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共召開消防工作會議4次,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大虎,市政府副市長張清等領導多次深入消防部隊調研指導或檢查消防工作。各級黨委政府召開消防工作會議60餘次,全面部署和落實各項消防工作任務,青縣車軍縣長主持召開9次常務會、辦公會,專題研究消防工作,2次調度責任狀落實情況並進行實地檢查;獻縣張立堂縣長主持召開縣政府常務會,專題部署加快推進新建消防站工作;滄縣樊中鋒副縣長、新華區董連喜副區長、運河區田樹波副區長多次帶隊深入一線檢查督導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泊頭市、南皮縣、孟村縣、黃驊市、任丘市等縣、市分管領導多次帶隊開展消防工作專題調研和專項檢查,重點解決消防工作中的疑難問題,有效推動了消防工作責任制的全面落實。

(二)部門聯合監管成效明顯。市消委會充分發揮作用,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調度會4次,協調各職能部門領導帶隊督導消防工作5次,各縣(市、區)消委會召開會議50餘次,開展聯合執法150餘次,集中夜查120餘次,向本級政府提交消防安全形勢評估報告40份,全面分析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監管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時解決消防工作難點問題。吳橋縣常務副縣長馬德華組織安監、工商、住建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達10餘次,渤海新區管委會、滄縣政府多次組織消防、安監、教育等部門聯合開展全面火災隱患排查。在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行動中,各縣、市政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督促落實整改資金達1486萬元,其中,任丘市、黃驊市整改資金均達到200萬元,南皮縣4家單位落實整改資金達628萬元。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24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已整改銷案11家,17處區域性消防安全“亂點”整改銷案13處。

(三)隱患整治活動紮實開展。各縣(市、區)結合季節、區域火災規律特點和重要節日、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要求,突出商場市場、施工現場、易燃易爆、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城鄉結合部地區等重點,堅持部門聯動、多警聯勤、群防群治,圓滿完成了全國、省、市“兩會”、暑期安保、省十四運、十八屆四中全會、APEC會議等重大消防保衛任務。相繼部署開展了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區域性消防安全“亂點”整治、重大火災隱患集中整治、非法違法建築、打非治違、勞動密集型企業專項治理等專項活動,全年各級各部門共檢查社會單位14168家,發現火災隱患8675處,督促整改8465處,罰款887.9萬元;“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平台受理舉報投訴167件,解答各類諮詢600餘件,受理案件全部辦結。

(四)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全面加強。全市消防經費突破1.25億元,各縣(市、區)落實經費指標達到3969.6萬元,均超額完成任務,消防專職隊員、消防文員工資、福利、保險等生活性經費全部納入財政保障範圍。吳橋縣、黃驊市、泊頭市、鹽山縣一級消防站完成續建任務,南皮縣一級消防站順利投入執勤,肅寧縣第二一級消防站完成主體建設;新建續建鄉鎮消防站5座,南皮縣王寺鎮、河間市米各莊鎮消防站已投入執勤;滄縣興濟鎮、鹽山縣韓集鎮、任丘市苟各莊鎮鄉鎮消防站正在積極建設之中。全年全市共斥資2300餘萬元新購各類執勤車輛19部、器材裝備5000餘件(套),其中泊頭市投資348萬購置40米舉高消防車1部;任丘市投資600萬、渤海新區管委會投資97.76萬用於購置消防車輛及器材裝備;黃驊市投資766.64萬元購置城市主戰消防車等車輛4部,消防裝備110種。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312座,超額完成97座,其中泊頭市、東光縣、渤海新區管委會、南大港管委會均超額完成任務;東光縣積極推動79個行政村完成建設消防取水口,大單鎮、找王鎮完成建設和使用消防水鶴3個,全市抗禦火災能力顯著增強。

(五)多種形式力量快速發展。各縣(市、區)整合企業專職消防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54部車,將435人納入整體作戰體系;新徵召158名政府專職隊員,67名消防文員補充至基層防火、滅火救援一線,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運行保障、應急回響機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先後組織社會應急聯動演練40次,吳橋縣組織公安、安監、環保、衛生、消防等10餘個部門聯合開展了“平安01”化工災害事故處置聯合演練。東光縣依託縣巡防大隊資源,創造性的建立“巡消一體化”工作模式,消防隊伍戰鬥力明顯增強。

(六)基層基礎工作穩步推進。深入推行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重點單位落實 “三項報告備案制度” ,全市創建“格線化”管理達標示範鄉鎮(街道)20個,完成82%鄉鎮、街道格線化建設達標和100%重點單位落實“戶籍化”管理達標,積極創新和推行消防現役幹部實名制格線化排查工作,將全市134個格線一對一分包至73名現役監督執法幹部負責,以任丘市為試點,建立了“一村一警”消防警務機制,拓展了派出所民警消防職責。在全市396家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推廣、配備火災逃生器材箱1912個,完成《火災逃生器材箱地方標準》編纂工作,並報送至省消防總隊法規處,法規處已將標準制定工作列入工作計畫。

(七)消防宣傳深入人心。各縣(市、區)組織教育、民政等行業部門深入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宣傳月、學校消防安全“五個一”、“平安村社”主題宣傳、“消防宣傳進萬家”志願服務、“全民疏散演練”體驗、“消防公益廣告大聯播”、“消防宣傳車趕大集”等活動總計120餘場次,全市100餘個郵政報刊亭設立消防宣傳站,免費為民眾發放消防宣傳資料24000餘份。滄縣、南皮縣、鹽山縣、東光縣、海興縣積極聯合教育、公安等部門對轄區中國小校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檢查和培訓。青縣、新華區、獻縣、泊頭市、孟村縣、黃驊市多次深入學校開展消防知識宣講活動並組織學校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組建消防宣傳車隊伍18支,進農村開展宣傳活動510餘次,新徵召消防志願者12534人,全市志願者人數達162875人,各縣(市、區)先後組織“消防志願者服務隊”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活動達1080餘場次。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分地區目標任務未能如期完成。獻縣一級消防站、鹽山縣、任丘市、滄縣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任務未完成;河間市小型宣傳車未改裝完畢;新華區、運河區、任丘市、河間市、獻縣消防文員徵召任務未完成。二是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有待於進一步加強。部分縣(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滯後、維護保養不到位,黃驊市政消火栓任務未完成數較多。部分縣(市)政府專職消防隊裝備配備不足,保障措施不到位,人員流失較多,吳橋縣、海興縣、孟村縣、滄縣執勤中隊裝備配備未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南大港管委會、孟村縣政府專職消防隊執勤人員相對較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滅火救援工作。各縣(市、區)農村地區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不完善,且多數農村未配備消防器材。三是社會面火災防控任務依然艱巨。運河區1家、新華區6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泊頭市2處、河間市1處區域性消防安全亂點火災隱患還比較突出,隱患整改難度較大。抽查的社會單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標準不高,部分員工不能熟悉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不熟悉滅火疏散預案。四是社會化宣傳聯動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強化。對消防宣傳工作各部門被動配合多,主動策劃、參與的少,消防宣傳主要還是由消防部門承擔,還未形成多部門、多行業聯動的社會化消防宣傳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地消防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及時研究解決消防工作重大問題。對於市政府考核組發現的問題,要舉一反三,及時召開協調推進會,迅速將整改責任落實到部門,實行責任到人,確保整改實效。1月份,省政府將對我市消防工作組織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各縣(市、區)要以消防工作考核為指揮棒,推動本級黨委政府落實黨政同責、行業系統落實部門監管、社會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實行一崗雙責,齊抓共管。

(二)進一步強化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各縣(市、區)要落實《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加強消防經費保障。全面開展縣級政府專職消防隊裝備評估工作,推動消防裝備升級換代。加快消防規劃修訂工作,加大對市政消火栓、城市消防站、器材裝備配備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投入,補齊舊賬,不欠新賬。加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完善保障機制,始終保持隊伍良好的戰鬥力。

(三)進一步加強火災防控提升社會消防管理水平。在“春節”到來之際,各縣(市、區)要立即組織安監、商務、文廣新、住建、消防等部門對在建施工工地、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國家級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區域性“亂點”以及重大火災隱患單位進行專項檢查,深化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面推動社會單位落實自查自糾和逃生自救能力。紮實開展鄉鎮街道格線化管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按照片區、街道,一片一片排,一個一個查,堅持“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什麼隱患嚴重就重點整治什麼隱患”,做到工作不停、標準不降、力度不減、督辦不松。

(四)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消防宣傳職責。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消防宣傳組織保障,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聯動、單位落實、民眾參與”的消防宣傳教育機制,確保協調運作形成合力。各級教育、人社等部門將消防安全納入行業教育、培訓的內容;各級宣傳、文廣新部門要指導媒體自覺履行公益性消防宣傳法定義務;科技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科普宣傳內容;法務部門要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普法宣傳的內容。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消防宣傳的常態化,重點加強對農村地區和弱勢群體的宣傳教育力度,逐步實現全民消防安全素質的整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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