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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6〕27號檔案促進全省外貿回穩向好的實施意見
魯政發〔2016〕16號
正文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當前,全省外貿形勢複雜嚴峻,下行壓力不斷加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回穩向好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27號),現就促進全省外貿回穩向好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1.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省級和中央外貿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外貿加快轉型升級。(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對2014年-2016年外貿發展政策措施開展第三方評估,對省級外貿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2.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力度。進一步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規模,對企業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財政補貼比例提高到50%。(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擴大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重點支持賒銷期限在90天以上的長賬期業務,對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應保盡保。(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負責)
3.調整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進一步提高出口稅收函調的質量和效率,推行出口退(免)稅無紙化管理,簡化審批流程,確保及時足額退稅。最佳化出口退稅分類管理辦法,提高出口退稅一類企業比例。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可先憑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信息辦理出口退稅,事後使用稽核發票信息覆核。(省國稅局負責)強化對出口貨物的稅收預警評估,有效防範和嚴厲打擊出口騙稅。(省國稅局牽頭負責)積極爭取我省優勢產品列入國家出口退稅率調整目錄,最佳化我省出口退稅率結構,對國家目錄明確的部分機電產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則退稅。(省國稅局,省財政廳,濟南海關、青島海關負責)
4.大力支持外貿企業融資。運用巨觀審慎評估、差別準備金、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全面落實全口徑跨境融資巨觀審慎管理政策,允許中資和外資外貿企業在與其資本或淨資產掛鈎的跨境融資上限內,自主開展本外幣跨境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期票據等從銀行間市場直接融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負責)加強銀貿合作,通過實時發布外貿企業融資需求、開展銀企對接活動等形式,推動金融機構對有訂單、有效益的外貿企業貸款,進一步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出口退稅賬戶質押、應收賬款融資規模。(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金融辦、省商務廳,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負責)支持金融機構開展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業務,2017年年底前對企業發生的出口退稅賬戶託管貸款給予財政貼息。(省財政廳、省商務廳負責)完善貿易融資風險補償機制,貫徹落實貿易融資項下風險分擔與補償各項工作。(省金融辦牽頭負責)
二、綜合施策降低企業成本
5.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嚴格落實進出口收費目錄清單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清單內的收費項目只減不增。(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負責)加強對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稅務、商務等涉及進出口部門電子政務平台收費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省物價局牽頭負責)對進出口環節海關查驗沒有問題的外貿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用,由中央財政負擔。(省口岸辦、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6.減免規範部分涉企收費。對企業參加“境外百展市場開拓計畫”的自辦展會和重點新興市場展會展位費給予全額補助。(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落實《港口收費計費辦法》,完善港口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建立港口收費舉報制度,加強執法檢查,嚴格查處亂收費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牽頭負責)對電器電子產品出口符合政策條件的,免徵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信息化委、省地稅局,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國稅局負責)
7.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2016年,各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統一降至18%。最佳化社會險種結構,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有條件的市適當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落實降低工傷和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加快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
8.建設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承接地。積極爭取沂蒙革命老區、菏澤市、聊城市和東平縣享受國家加工貿易中西部地區政策。(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牽頭負責)綜合運用土地、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工貿易向省內中西部地區轉移。(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省金融辦、省商務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負責)省內中西部地區要加大加工貿易產業用地保障力度,優先納入供地計畫並優先供應。(省國土資源廳負責)鼓勵轉移到省內中西部地區的加工貿易企業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支持金融機構通過發放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併購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等方式,為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項目提供金融支持。(省金融辦牽頭負責)認定培育一批省級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9.支持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支持加工貿易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和設備改造,進入關鍵零部件和系統集成製造領域,提升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推動加工貿易與服務貿易融合發展,支持加工貿易企業承接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物流配送、財務結算、分銷倉儲等服務外包業務。(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加工貿易梯度轉移騰退用地經批准可轉變為商業、旅遊、養老等用途。(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加工貿易企業依法取得的工業用地可按契約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對我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可按不低於相關標準的70%確定土地出讓底價。(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認定一批省級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企業。(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10.完善加工貿易監管政策。在全省範圍內取消加工貿易業務審批,實現加工貿易全程無紙化作業,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機制。(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探索出境加工、服務外包等保稅監管模式,引導加工貿易延長產業鏈。(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
11.加快國際行銷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十百千國際行銷網路體系工程”,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自貿區市場認定10個山東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支持商貿物流企業在美國、歐盟、日本等主要出口市場建設100個分撥中心,支持1000家企業建設境外體驗店和配送網點,融入境外零售體系。鼓勵企業建立境外服務保障體系,支持重點企業建設汽車、工具機、工程機械、軌道交通、船舶和海洋工程等境外售後維修服務中心及備件生產基地和培訓中心。(省商務廳負責)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對企業建設國際行銷和售後服務網路提供信保和融資支持。(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國家開發銀行山東分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分行負責)鼓勵各類金融機構與外貿企業合作,在重點出口市場為國際行銷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融資和消費信貸支持。(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牽頭負責)
12.加快培育國際自主品牌。綜合運用多方政策,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商標註冊、專利申請、專利許可、體系認證和標準制定等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基礎性工作。(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在匈牙利、印度尼西亞、韓國、美國、非洲等重點市場推動建設山東國際自主品牌常年展示中心。鼓勵企業建設山東國際自主品牌的線上展示館、線下體驗店,打造面向海外推廣山東國際自主品牌的線上公共服務平台。(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加強國際自主品牌宣傳,舉辦“山東品牌環球行”活動,利用高層訪問、國際會議、境內外展覽會等多渠道加大山東國際自主品牌推介力度。(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啟動“外貿品牌小鎮”培育工程,在工程機械、通信設備、石油裝備、軌道交通、紡織服裝、農產品等特色產業較為聚集的區域,加快培育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外貿品牌小鎮。(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企業收購境外品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省金融辦,人民銀行濟南分行負責)
13.打造跨境電商發展高地。加快落實青島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建設“兩大平台、六個體系”,構建五大發展機制,推進“四合一”發展模式。認定一批省級跨境電商試點城市,複製推廣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及青島等12個國家級試點城市經驗。加大對省級公共海外倉宣傳推介,探索B2B2C擴大出口的新模式,提供一站式倉儲配送服務。(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完善山東特色的跨境電商信用保障機制。(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負責)繼續開展“跨境電商進萬企”專項行動,2016年推動1萬家傳統外貿企業上線經營。(省商務廳,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負責)
14.提升外貿綜合服務功能。建立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授信風險補償機制,提高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綜合服務能力。(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建立海關企業協調員對接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機制,提高海關監管和服務效能。(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加快推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退(免)稅分類管理,對符合條件的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賦予一類企業資質,優先辦理退稅。(省國稅局負責)對中小微企業通過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形成的進出口數據單獨統計。(省商務廳牽頭負責)繼續開展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培育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省級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爭取國家級試點。(省商務廳負責)
15.加快“走出去”帶動出口。大力推進國際產能合作,帶動產品、技術、標準、服務出口。(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按照“整合資源、整體推介、錯位融合,抱團出海”的發展模式,推動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省商務廳、省財政廳,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牽頭負責)積極爭取山東“一帶一路”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中國信保山東分公司、國家開發銀行山東分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分行負責)
16.提升外資對貿易的促進作用。落實好2016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山東之夜”簽約項目,利用好香港山東周等資源平台,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引導外資投向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領域,鼓勵外資在我省設立研發中心、生產配套基地,提高引進外資質量。(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大力引進國際人才,實施“外專雙百計畫”和“一帶一路”外國專家專項計畫,暢通引進國際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複製推廣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人才政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負責)促進引資和引智相結合,培育新的外貿經營主體。(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完善重點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大使”制度,努力打造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投資環境。(省商務廳負責)
17.提升園區貿易載體功能。提高國家級和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外貿發展水平。(省商務廳負責)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產業最佳化升級,大力發展先進制造業,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發展保稅加工、保稅物流和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業務。積極爭取在符合條件的我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開展貨物狀態分類監管試點、融資租賃企業進口設備減免稅政策和國際轉運拼箱試點,稅負公平、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賦予具備條件的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省商務廳、省財政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負責)
18.實行積極的進口政策。完善進口貼息政策,調整省級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鼓勵企業引進適合我省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技術設備。對企業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和我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範圍內的先進技術、設備給予進口貼息扶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積極實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技改項目進口設備免稅政策。(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支持具備條件的地煉企業爭取原油使用和進口資質。(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負責)推動符合條件的地煉企業開展進口原油加工貿易成品油復出口業務。(省商務廳,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積極推動港口碼頭、輸油管線、倉儲設施建設,有效解決進口原油接卸及運輸瓶頸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支持建設成品油保稅倉庫。(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增加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一般消費品進口。發揮流亭機場進境免稅店功能,引導境外消費回流。(省商務廳負責)
四、改善外貿營商環境
19.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山東電子口岸運維機制建設,豐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功能。建設山東跨境電商單一視窗和青島跨境電商綜試區線上單一視窗。積極改善通關便利化的技術條件,提高機檢比例,進一步降低海關出口平均查驗率,加強分類指導,對信用差的出口企業加大查驗力度,推進“雙隨機”從貨物查驗向事後監管延伸。推動共享數據標準化和通關無紙化。全面最佳化關檢合作“三個一”。(省口岸辦,青島海關、濟南海關、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推動全省歐亞班列有序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進一步提升中韓“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互認工作效能。(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委託大型國有企業保管其非領導班子成員公務普通護照,為國有企業人員出境提供便利,為外向型企業商務人員辦理領事認證和亞太經合組織(APEC)商務旅行卡。(省外辦負責)落實對韓國簽證便利制度,對在中國工作的韓國公司內部流動人員,或在中國領土內設立業務並參與業務運行的韓國投資者,將首期居留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
20.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持續開展外貿領域打擊侵權假冒專項行動,依法打擊違法行為。(省商務廳牽頭負責)進一步加強刑事執法國際合作,加大外貿領域智慧財產權犯罪偵辦力度。(省公安廳負責)加快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省建設,推廣套用山東農產品全產業鏈標準體系。(省商務廳、省農業廳,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建立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預警及應急機制,有效遏止境外惡意註冊、惡意訴訟等行為。(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省商務廳、省貿促會,青島海關、濟南海關負責)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專利)資金,加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力度。(省知識產權局、省工商局負責)充分利用標準化、檢驗檢測及認證資源,加強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綜合應對工作(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質監局、省商務廳負責)加強外貿領域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外貿企業信用評價體系。(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21.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健全外貿工作督查和問責機制,實行月調度制度,每月定期通報各市外貿營商環境、重點工作進展和出口市場份額變動情況,開展外貿穩增長專項檢查督導。(省商務廳牽頭負責)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更加重視外貿工作,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各地區要出台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提高政策的精準度,抓好政策落實。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抓緊制定實施細則。要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千方百計穩增長,堅定不移調結構,努力實現外貿回穩向好。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