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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經信信推[2014] 2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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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和《關於加快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4]9號)精神,推動消費升級、產業轉型和民生改善,決定組織開展信息消費試點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省範圍內遴選20個縣(市、區)開展為期兩年的信息消費試點。2014年8月開始,截止到2016年8月結束。試點結束時,擇優確定一批信息消費示範縣(市、區),進行示範經驗推廣。
二、申報範圍
(一)試點範圍為各縣(市、區),原則上每個地級市推薦1-2個候選試點縣(市、區)。
(二)申報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試點責任主體,負責試點申報、組織實施、落實配套條件等工作。
(三)申報試點縣(市、區)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所在地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初核後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四)我委組織專家論證評審後,在各市推薦的縣(市、區)中,綜合考慮區域分布、城市類型和基礎條件等因素,遴選20個縣(市、區)進行試點。
三、申報條件
申報信息消費試點的縣(市、區)應在經濟社會發展、信息設施建設方面具備較好的基礎,在信息服務和信息產品方面具有一定的產業規模,在信息服務模式、信息產品創新、公共服務套用、消費市場培育、政策環境支持等方面具有本地特色。申報信息消費試點的縣(市、區)應具備以下幾方面基礎條件:
(一)良好的經濟社會基礎;
(二)較為完善的信息基礎設施;
(三)一定的信息消費規模;
(四)較強的信息服務創新和產品製造能力;
(五)電子商務發展良好且配套產業完善;
(六)智慧城市建設初步實施,各類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政務管理服務平台作用突出;
(七)良好的信息消費市場環境;
(八)有力的政策保障措施;
(九)已出台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和方案,已提出促進本地區信息消費的工作計畫和方案;
(十)已形成跨部門的促進信息消費工作機制。
申報信息消費試點的縣(市、區)應圍繞上述條件組織申報材料,對有特色的基礎條件可進行重點說明,在建或籌備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政務管理服務平台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試點效果評估和示範縣(市、區)評選時,將圍繞上述幾方面細化評估指標。
四、試點內容
以地方政府、行業、企業、社區為主體,重點圍繞建設信息基礎設施、開發智慧型信息產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務平台、拓展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引導信息消費體驗等開展試點示範。
(一)完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將光纖寬頻和4G網路建設納入地方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規劃,在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基礎上,加快建設信息通信基礎設施,積極推動4G網路、地面數位電視覆蓋網、高清互動式電視網路建設,推動三網融合,創新三網融合增值服務模式,構建寬頻、融合、安全、泛在的城市信息基礎設施,夯實信息消費的支撐能力。
(二)開發智慧型信息產品。以智慧型手機、個人電腦、智慧型電視等新型信息產品為重點,支持數字家庭智慧型終端研發及產業化,有條件的地區可大力推進數字家庭示範套用和數字家庭產業基地建設,加快電子信息產業聚集發展,提高電子基礎產業和軟體業支撐能力,加強資料庫、中間件、信息安全軟體等基礎軟體以及工業軟體、智慧型終端軟體、嵌入式作業系統等關鍵軟體的開發套用,推進北斗衛星導航產業化,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北斗產業與套用園區,增強信息產品供給能力。
(三)培育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結合新型城鎮化戰略,以智慧家庭、健康醫療、智慧型安防、居家養老、社區服務等新興信息服務為重點,創建特色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加快推進物聯網、大數據技術的重大套用示範,推動智慧型工業、數字農業、智慧型物流等工程建設,加強數字文化內容產品和服務開發,促進動漫遊戲、數字音樂、網路藝術品等數字文化內容的消費,推動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媒體建設,加大相關宣傳和引導,培育信息消費新業態。
(四)整合政府公共服務雲平台。統籌雲計算基礎設施布局,充分發揮公益性服務平台的優勢,為社會、政府部門提供集約化服務。統籌地方政府各部門的公共信息資源共享和利用,建立大數據公共服務平台,開展公共服務需求數據的跨部門融合分析,探索政府、企事業單位合作建設和運營的模式,建設服務政府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統一政府雲平台。
(五)拓展電子商務服務平台。加快培育電子商務平台以及支付、認證、數據、物流、快遞等電子商務體系,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在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消費者的套用,推動物流信息化,完善各類物流快遞配送點。支持大型企業供應鏈信息化提升、電子商務與物流信息化集成創新、移動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平台、電子商務支撐服務機構、電子商務套用等試點示範。
(六)引導城市信息消費體驗。引導基礎運營商和有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聯合網際網路信息服務企業及智慧型終端企業,依據居民需求,建設若干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以信息消費體驗促銷為主線,集成通信服務、智慧型終端銷售、信息惠民服務、數字文化體驗、電子商務服務、數字家庭示範等服務和產業,建成信息消費綜合服務體系,精心打造信息消費廣場、信息消費示範街、信息消費產業園等示範基地,面向消費者提供各類新型信息服務和信息產品的感性體驗服務。
試點縣(市、區)應圍繞上述內容,結合本地特點,制定明確的試點目標,提出具體的試點任務, 制定可行的政策措施。
五、進度安排
2014年7月下旬前,各市經信委組織本地符合要求的縣(市、區)提交申報材料,並完成初步審核、出具推薦意見,報送我委。編寫申報書可參考附屬檔案《信息消費試點申報書(大綱)》。
2014年7月底前,我委組織相關專家完成對申報材料的評審,向省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後公布信息消費試點市(縣、區)名單,正式啟動信息消費試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要充分重視信息消費試點工作,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精心篩選和組織本地區具有基礎和特色的縣(市、區)申報試點,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嚴格標準,務求實效。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事求實,真正把在挖掘信息消費需求、創新信息服務套用、推廣信息產品普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營造信息消費環境等方面具有示範意義的縣(市、區)推薦上來。
(三)省市聯合,統籌推進。加強省經信委與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共同選出典型,聯合開展信息消費試點工作。
請於7月20日前將信息消費試點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進處。紙質版申報材料推薦函加蓋公章,以郵寄或機要形式報送。電子版傳送至電子信箱。
聯 系 人: 孫志強
聯繫地址: 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
郵政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附屬檔案:信息消費試點申報書(大綱)
山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4年6月25日
附屬檔案
信息消費試點申報書(大綱)
一、申報縣(市、區)的基礎條件
(一)經濟社會基礎現狀;
(二)信息基礎設施情況;
(三)信息消費規模現狀;
(四)信息服務創新和產品製造能力;
(五)電子商務發展及配套產業現狀;
(六)各類公共信息服務平台、政務管理服務平台建設與使用情況;
(七)信息消費市場環境;
(八)政策保障措施。
二、試點總體思路及目標
(一)試點總體思路
(二)試點目標
三、試點內容
(一)特色試點項目或工程
(二)預期成果、風險和經濟社會效益
(三)試點工作計畫進度
四、組織保障條件
(一)試點的組織管理及工作機制
(二)擬出台的配套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