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捲菸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採集有關問題的通知

消費稅處\\ ter\\ 消費稅處\\

概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為貫徹實施《捲菸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採集和核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6號,以下簡稱26號令)有關規定,確保捲菸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以下簡稱價格信息)採集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價格信息採集上傳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運行:第一階段為2012年5月31日以前,為試運行期。第二階段自2012年6月1日起,為正式運行期。
(一)第一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方式實現。
據國家菸草專賣局反映,現階段,捲菸批發企業消費稅納稅人對於殘損、罰沒等特殊類型捲菸無法按照26號令第五條規定,填報《捲菸批發企業月份銷售明細清單》(以下簡稱明細清單)中所有明細項目,考慮到這一實際情況,經研究,在試運行期間,對於納稅人填報的明細清單中,“捲菸類型”項為“罰沒捲菸”和“其他”的捲菸允許只填寫合計數,無需提供明細項對應內容,試運行期結束後,納稅人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填報。對於明細清單中“捲菸類型”項為“國產捲菸”和“進口捲菸”的部分,仍應嚴格執行檔案規定。
在試運行期間,主管稅務機關應嚴格按照26號令有關規定,在指定時間內,將納稅人報送的明細清單電子數據檔案上傳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以下簡稱省局)。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應將本省全部數據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稅務總局可控FTP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捲菸\核價信息”對應省份項下。電子檔案數據格式及接收和上傳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
(二)第二階段價格信息上傳工作,通過稅務總局電子申報軟體和綜合徵管軟體實現。其“捲菸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採集”功能啟用時間另行通知。
二、現將捲菸生產和批發企業名單(見附屬檔案2)下發給你們,如名單中的任何一項信息發生變更的,請省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在信息變更當月,及時將變更後的信息上傳至“可控FTP:\\100.16.92.60\center\貨物勞務稅司\消費稅處\捲菸\企業信息變更”對應省份項下。
附屬檔案:
1.接收電子數據檔案說明.doc?
2.全國捲菸生產企業名單.xls?
3.全國捲菸批發企業名單.xls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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