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紀委,各縣市區委組織部,各縣市區監察局、財政局、人事局、編辦,市直機關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監察室,市紀委、市監察局各派駐機構: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我市市縣兩級政府機構改革即將進行,為嚴肅紀律,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根據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凍結全省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辦發電[2007]108號)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編辦《關於嚴明紀律切實保證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的通知》(湘紀發[2009]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重申和提出以下要求:
一、 嚴明政治紀律。各級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加強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機構改革所涉及的單位,其主要領導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加強領導,抓好本部門機構改革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處理幹部職工關心的問題,堅決制止改革中出現的不良傾向,教育和引導幹部職工講政治、顧大局,恪盡職守,確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工作不斷。
二、 嚴肅機構編制工作紀律。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機構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和湘辦發電[2007]108號、湘紀發[2009]9號檔案的規定,加強機構編制管理。機構改革方案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調整,要堅持集體討論,並嚴格按規定程式報批。嚴禁借改革之機擅自改變機構職能,提高機構規格,增加內設機構、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嚴禁突破編制增加人員,嚴禁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干預下級機構設定和編制配備。機構改革所涉及的單位,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本單位機構改革啟動時止,除中央有明確規定和要求的以外,對其增設機構(含內設機構)、提高機構規格、增加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等機構編制事項,一律暫時停止審批。凡違反本通知規定,擅自增設機構、機構升格、增加編制、超編超職數安排領導幹部的,一律無效,並堅決予以糾正。
三、 嚴肅組織人事工作紀律。要堅持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黨管幹部的原則,嚴格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政策規定辦事,在人員調整上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杜絕不服從組織安排、不按規定到崗到位等情況出現。嚴禁突擊進人、突擊提拔和超職數配備幹部、突擊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嚴禁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親友及身邊工作人員。機構改革所涉及的單位,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本單位機構改革啟動時止,暫停新進人員,除工作必須的缺位補位外,原則上暫停提拔任用幹部。機構改革涉及的人員,要正確對待進退留轉,服從組織分配,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和安排。
四、 嚴肅財經紀律。機構改革所涉及的單位,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資產清理登記、處置和財務處理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加強對資產和賬戶的管理,不得弄虛作假、瞞報漏報,不得隨意變更、毀壞財會賬目和憑證,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不得以轉移、轉賣、轉借、私分等方式擅自處理公款公物。嚴禁違反規定突擊購買、配備、調換小汽車,嚴禁違反規定突擊購買、分配住房,嚴禁突擊發放獎金、補貼和紀念品,嚴禁借改革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大吃大喝和安排旅遊、高消費娛樂活動。
五、 嚴肅保密紀律。要教育廣大黨員、幹部職工遵守保密紀律,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在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和確定過程中,對方案內容要嚴格保密,不得對外透漏,更不得傳播小道訊息。機構改革變動的部門,要嚴格按照保密規定,加強對文書檔案、資料、印章以及涉密檔案的保管和交接,防止遺失和泄密事件的發生;要維護幹部人事檔案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不得擅自塗改、抽取、偽造或銷毀檔案。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人事、財政、編制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機構改革中各項政策、規定和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違紀違法的,要堅決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從嚴處理,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中共衡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衡陽市委組織部 衡陽市監察局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人事局 衡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