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系統》的通知

農機綜【200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農機管理局(辦公室、中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機局,黑龍江農墾總局農機局,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農業部農業機械化技術開發推廣總站: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農辦機【2006】3號)要求,為了便捷政務信息報送渠道,確保信息傳輸安全,我司今年3月份在中國農業機械化信息網上開通了(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系統》,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運行調試,現在予以正式啟用,原公布的農機化政務信息專用信箱([email protected])停止使用。為提高報送系統的使用效果,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務信息報送系統的主要功能和操作使用
(一)主要功能。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系統》是基於中國農機化信息網而建設的套用系統,目標是把該套用系統建設成為部司了解各地農機化發展動態的重要渠道及各省市農機部門溝通工作的交流平台,系統用戶僅限定於農業部農機化司、直屬農機事業單位以及各省農機局(辦、中心),可以實現有關信息的快速、安全傳送。該套用系統的主要功能包括:
1.各省農機管理部門向農機化司直接報送政務信息;
2.各省農機管理部門網上提交工作簡報等資料供兄弟省市參閱交流;
3.農機化司向各省農機管理部門傳送時效性較強的重要通知;
4.農機化司向各省農機管理部門傳送全國農機化情況簡報以及政務信息摘編等工作參考類資料。
(二)操作使用。見附屬檔案一: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系統使用說明。
二、政務信息報送的內容
各地要圍繞農機化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報送本地區、本單位的重要信息。主要內容包括:
(一)地方加快農機化發展的主要思路和重大舉措,以及社會各界對農機化有關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映;
(二)農機化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和取得的成效,重大農機化活動、會議的開展情況等;
(三)農機化發展中出現的重要的新情況、新問題和對策建議,特別是要及時反映苗頭性、傾向性的重要問題,重要的突發性事件、敏感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四)農機化方面重要調研成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成果、重大農機化科技研究成果及其套用情況;
(五)其他對領導決策有參考作用的信息內容。
三、政務信息的採用
我司綜合處將對各地網上報送的信息進行篩選,每兩周左右編輯一期《農機化政務信息摘要》(樣刊見附屬檔案二),供司處領導參閱及通過《政務信息報送系統》轉發各省農機局領導參考,並根據信息的內容和特點,編髮《農業機械化情況》或推薦給《農業部信息》等重要政務信息專刊發表。
我司將根據各省報送政務信息的數量、質量及採用情況,對優秀政務信息員和先進單位予以通報。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農機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本單位的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將信息報送責任落實到人,儘快核實確認本單位的政務信息員名單(見附屬檔案三),加強對有關工作的督促檢查。
(二)考慮到傳送傳真件清晰度、接收完整性等問題,今後我司時效性較強的有關通知在印發紙質檔案的同時將試行通過中國農機化信息網《政務信息報送系統》傳送電子版文檔,各單位政務信息員應保證至少每兩天上網登錄一次《政務信息報送系統》,以免遺漏重要通知,耽誤工作。
(三)各省每周報送政務信息數量原則上不少於2條。政務信息報送不是簡單的將有關工作簡報、檔案資料、新聞稿件直接上傳,各省市農機化政務信息員要加強對已有信息材料的再加工、提煉,突出反映工作中的新舉措、新思路、新問題,提高信息的可讀性,除了特別重大的情況反映、綜合性調研材料外,提交的正式信息一般每條不超過200字,必要時可以將帶有詳細內容的原稿附後,格式參照附屬檔案四。
(四)各省工作簡報、領導講話等重要材料在向我司報送紙質檔案的同時,也可以通過《政務信息報送系統》報送電子文檔。
(五)涉密信息不得用《政務信息報送系統》報送,仍按機要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運行。
(六)各單位政務信息員在信息報送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可與我司綜合處聯繫(電話:010-64193309),套用系統使用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可直接諮詢中國農機化信息網(010-67347475)。
附屬檔案一: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系統使用說明(略)
附屬檔案二:《農機化政務信息摘要》(樣刊)(略)
附屬檔案三:省級農機化管理系統政務信息員名單(略)
附屬檔案四:農機化政務信息報送參考格式(略)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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