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關於印發《“網際網路+”人工智慧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高技[2016]10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網信辦:
為落實《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加快人工智慧產業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制定了《“網際網路+”人工智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家發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 央 網 信 辦
2016年5月18日
全文
“網際網路+”人工智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
導意見》(國發[2015]40 號),充分發揮人工智慧技術創新的
引領作用,支撐各行業領域“網際網路+”創業創新,培育經濟發
展新動能,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與目標
總體思路。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
展理念,以提升國家經濟社會智慧型化水平為主線,著力突破
若干人工智慧關鍵核心技術,增強智慧型硬體供給能力。著力
加強產業鏈協同和產業生態培育,提升公共創新平台服務能
力。著力加強人工智慧套用創新,引導產業集聚發展,促進
人工智慧在國民經濟社會重點領域的推廣。加快發展“互聯
網+”新模式新業態,培育壯大人工智慧產業,為打造大眾創
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提供有
力支撐。
實施目標。到2018 年,打造人工智慧基礎資源與創新
平台,人工智慧產業體系、創新服務體系、標準化體系基本
建立,基礎核心技術有所突破,總體技術和產業發展與國際
同步,套用及系統級技術局部領先。在重點領域培育若干全
球領先的人工智慧骨幹企業,初步建成基礎堅實、創新活躍、
開放協作、綠色安全的人工智慧產業生態,形成千億級的人
工智慧型市場套用規模。
二、培育發展人工智慧新興產業
主要任務:加快建設文獻、語音、圖像、視頻、地圖等
多種類數據的海量訓練資源庫和基礎資源服務公共平台,建
設支撐超大規模深度學習的新型計算集群,建立完善產業公
共服務平台。研究網路安全全周期服務,提供雲網端一體化、
綜合性安全服務。進一步推進計算機視覺、智慧型語音處理、
生物特徵識別、自然語言理解、智慧型決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機
互動等關鍵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為產業智慧型化升級夯實基
礎。
重點工程:
(一)核心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工程
加強產學研用合作,支持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
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建設,布局國家級創新中心,共同
推動人工智慧基礎理論、共性技術、套用技術研究。推動基
於感知數據、多媒體、自然語言等大數據的深度學習技術研
發,開展類腦神經計算系統、類腦信息處理等類腦智慧型領域
的前沿理論和技術研究。支持人工智慧領域的晶片、感測器、
作業系統、存儲系統、高端伺服器、關鍵網路設備、網路安
全技術設備、中間件等基礎軟硬體技術開發,支持開源軟硬
件平台及生態建設。加快基於人工智慧的計算機視聽覺、生
物特徵識別、複雜環境識別、新型人機互動、自然語言理解、
機器翻譯、智慧型決策控制、網路安全等套用技術研發和產業
化。加強前沿技術布局,構造未來融合創新技術基礎。
(二)基礎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工程
建設面向社會開放的文獻、語音、圖像、視頻、地圖及
行業套用數據等多類型人工智慧海量訓練資源庫和標準測
試數據集。建設滿足深度學習等智慧型計算需求的新型計算集
群共享平台、雲端智慧型分析處理服務平台、算法與技術開放
平台、智慧型系統安全公共服務平台、多種生物特徵識別的基
礎身份認證平台等基礎資源服務平台,降低人工智慧創新成
本。支持建設類腦基礎服務平台,模擬真實腦神經系統的認
知信息處理過程,通過類腦智慧型研究推動人工智慧發展。整
合政產學研用等資源,建立產業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公共服
務平台、領軍企業和創新型企業加強合作,匯聚人工智慧創
新創業資源,提供相關研發工具、檢驗評測、安全、標準、
智慧財產權、創業諮詢等專業化的創新創業服務。
三、推進重點領域智慧型產品創新
主要任務:推動網際網路與傳統行業融合創新,加快人工
智慧型技術在家居、汽車、無人系統、安防等領域的推廣套用,
提升重點領域網路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生產生活的智慧型化服
務水平。支持在製造、教育、環境、交通、商業、健康醫療、
網路安全、社會治理等重要領域開展人工智慧套用試點示
范,推動人工智慧的規模化套用,全面提升我國人工智慧的
集群式創新創業能力。
重點工程:
(三)智慧型家居示範工程
鼓勵家居企業整合產業鏈資源,提升家電、耐用品等家
居產品的智慧型化水平和服務能力,創造新的消費市場空間。
支持智慧型家居企業創新服務模式,在健康醫療、智慧娛樂、
家庭安全、環境監測、能源管理等領域開展套用服務創新示
范,提供互聯共享解決方案。面向酒店、辦公樓、商場、社
區、家庭等,開展智慧型家居產品定製設計,提供大數據套用
服務。
(四)智慧型汽車研發與產業化工程
支持骨幹汽車企業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深度合作,設立跨
界交叉融合創新平台。加快智慧型輔助駕駛、複雜環境感知、
車載智慧型設備等軟硬體產品的研發與套用,支持自適應巡
航、自動泊車、安全駕駛等技術研發。推進無人駕駛汽車的
技術研發、套用與生態建設,發展智慧型汽車晶片和車載智慧型
作業系統、高精度地圖及定位、智慧型感知、智慧型決策與控制
等重點技術,實現無人駕駛汽車技術和產品的逐步成熟。在
有條件的地方實施智慧型汽車試點工程,建設安全、泛在、智
能的雲網端一體化車聯網體系,推動智慧型汽車典型套用。
(五)智慧型無人系統套用工程
推動人工智慧技術在無人系統領域的融合套用,發展無
人飛行器、無人船等多種形態的無人設備。加快消費級和行
業級無人系統的商用化進程,完善無人飛行器等無人系統的
適航管理、安全管理和運營機制。支持微型和輕小型智慧型無
人系統的研發與套用,突破高性能無人系統的結構設計、智
能材料、自動巡航、遠程遙控、圖像回傳等技術。以需求為
導向推進智慧型無人系統的套用示範,提升無人系統的智慧型化
水平,推動在物流、農業、測繪、電力巡線、安全巡邏、應
急救援等重要行業領域的創新套用。
(六)智慧型安防推廣工程
鼓勵安防企業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合作,研發集成圖像與
視頻精準識別、生物特徵識別、編碼識別等多種技術的智慧型
安防產品,推動安防產品的智慧型化、集約化、網路化。支持
面向社會治安、工業安全以及火災、有害氣體、地震、疫情
等自然災害智慧型感知技術的研發和成果轉化,推進智慧型安防
解決方案的套用部署。支持部分有條件的社區或城市開展基
於人工智慧的公共安防區域示範,加快重點公共區域安防設
備的智慧型化改造升級。
四、提升終端產品智慧型化水平
主要任務:加快智慧型終端核心技術研發及產業化,豐富
移動智慧型終端、可穿戴設備、虛擬現實等產品的服務及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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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端產品供給水平。制定智慧型硬體產業創新發展專項行
動方案,引導智慧型硬體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推動人工智慧與
機器人技術的深度融合,提升工業機器人、特種機器人、服
務機器人等智慧型機器人的技術與套用水平。
重點工程:
(七)智慧型終端套用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智慧型互動、智慧型翻譯等雲端和終端協同的智慧型化應
用研發,支持面向人工智慧套用最佳化的圖像處理、作業系統、
應用程式等智慧型終端基礎軟硬體的研發。鼓勵服務模式及業
態創新,發展個性化、專用化等多元供給模式,加快滿足個
人消費、家庭生活、汽車駕駛、醫療健康、生產製造等需求
的智慧型終端產品創新發展。
(八)智慧型可穿戴設備發展工程
突破輕量級作業系統、低功耗高性能晶片、柔性顯示、
高密度儲能、快速無線充電、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等關鍵技
術,加快技術成果在智慧型可穿戴設備中的套用。鼓勵企業面
向健康、醫療、體育、人身安全、工業、商業等領域,積極
開展差異化細分市場需求分析,促進套用人工智慧技術的可
穿戴設備創新,大力豐富套用服務,提升用戶體驗。
(九)智慧型機器人研發與套用工程
推動網際網路技術以及智慧型感知、模式識別、智慧型分析、
智慧型控制等智慧型技術在機器人領域的深入套用,大力提升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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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人產品在感測、互動、控制、協作、決策等方面的性能和
智慧型化水平,提高核心競爭力。支持在勞動強度大、危險程
度高和對生產環境潔淨度、生產過程柔性化要求高的行業開
展智慧型工業機器人套用示範,針對救災救援、反恐防暴等特
殊領域推廣套用智慧型特種機器人,推動醫療康復、教育娛樂、
家庭服務等特定場景的智慧型服務機器人研發與套用。
五、保障措施
(一)資金支持
統籌利用中央預算內資金、專項建設基金、工業轉型升
級資金、國家重大科研計畫等多種渠道,更好發揮財政資金
的引導作用。完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及資
本市場融資等多種融資渠道,引導社會多元投入。鼓勵通過
債券融資等方式支持企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人工智慧企業
發行公司債券。
(二)標準體系
建設人工智慧領域融合標準體系,建立並完善基礎共
性、互聯互通、行業套用、網路安全、隱私保護等技術標準,
開展人工智慧系統智慧型化水平評估。加強智慧型家居、智慧型汽
車、智慧型機器人、智慧型可穿戴設備等熱點細分領域的網路、
軟硬體、數據、系統、測試等標準化工作,保障人工智慧產
業的開放協同、公平競爭,形成良性發展的產業生態。鼓勵
有關部門、研究機構、標準化組織、行業組織、企業積極參
與人工智慧領域的國際標準化工作,建立與國際標準化組
織、有影響力國際學術和產業組織間的標準交流合作機制。
推動我國人工智慧領域標準走出去,不斷增強國際話語權。
(三)智慧財產權
鼓勵企業在人工智慧重點技術和套用領域加強專利布
局。加強人工智慧智慧財產權政策研究,增強標準與專利政策
的有效銜接。建立人工智慧領域的專利合作授權機制和專利
風險防控機制,推動人工智慧領域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加快
推進專利基礎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建設人工智慧公共專利
池,支持線上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鼓勵服務模式創
新,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附加值。
(四)人才培養
鼓勵相關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專家開展人工智慧基礎
知識和套用培訓。依託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養引進一
批高端、複合型人才。完善高校的人工智慧相關專業、課程
設定,注重人工智慧與其他學科專業的交叉融合,鼓勵高校、
科研院所與企業間開展合作,建設一批人工智慧實訓基地。
支持人工智慧領域高端人才赴海外開展前沿技術、標準等學
術交流,提升技術交流水平。
(五)國際合作
結合“一帶一路”等國家重大戰略,鼓勵具有競爭優勢
的人工智慧企業率先“走出去”,積極拓展海外用戶,共同
開拓國際市場。鼓勵與相關國家加強人工智慧技術研發與應
用合作,整合國內外創新資源,提升人工智慧產業創新能力
和國際競爭力。支持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及商業服務機
構搭建服務平台,為人工智慧領域的創新企業提供國際合
作、海外創新服務。
(六)組織實施
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網際網路+”
人工智慧專家和骨幹企業定期聯絡機制。 有效統籌中央、地
方資源,推動建立人工智慧產業發展聯盟,發揮各類企業、
機構、組織的支撐作用,推進各項工程的順利實施。各部門、
各地區要明確職責分工,對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促,落實相
關工作,重大情況及時加強與“網際網路+”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