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6年10月19日,國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以衛辦婦幼發〔2016〕43號印發《關於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
關於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衛辦婦幼發〔2016〕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教育廳(教委)、體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教育局、體育局:
為有效控制我國兒童青少年近視發病率,提高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水平,現就加強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 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健康用眼意識
宣傳教育是預防兒童青少年近視發生的首要環節。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體,開展多層次、多角度的宣傳教育,全面普及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識,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的良好氛圍。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制訂科學規範的近視防控指南,及時發布權威近視防控知識,鼓勵廣大醫務人員充分發揮專業優勢,積極開展近視防控健康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要聯合教育部門做好每年全國“愛眼日”主題宣傳活動,並組織醫務人員深入托幼機構、中國小校指導開展近視防控宣傳教育。各地教育部門要發揮學校主陣地作用,落實每學期至少1次視力健康教育活動,利用廣播、宣傳欄、家長會、家長信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家長進行用眼健康知識教育,爭取家長對學生視力保護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鼓勵和倡導學生經常參加戶外活動,積極參加體育鍛鍊特別是桌球、羽毛球等有益於眼肌鍛鍊的體育活動,保持正確的讀寫姿勢,減少近距離長時間用眼,減少使用電子視頻產品,保證充足睡眠和均衡營養。通過廣泛宣傳,使科學用眼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使兒童及家長不斷增強健康用眼意識。
二、注重早期發現,採取有效干預措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兒童眼及視力保健技術規範》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要求,做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中3-6歲兒童視力檢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托幼機構要按照《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要求,定期為幼兒檢查視力,發現視力異常的幼兒,及時告知家長到醫療機構做進一步診治。各中國小校要按照《中國小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視力定期監測制度,定期檢查視力。對有視力下降趨勢和輕度近視的學生進行分檔管理,有針對性地實施相關措施。衛生計生部門要在教育部門的配合下做好托幼機構、中國小校視力篩查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服務與指導。探索建立兒童青少年屈光發育檔案,對兒童青少年進行屈光篩查,早期篩查出屈光不正等異常或可疑眼病,早期發現近視的傾向或趨勢,制訂跟蹤干預措施,盡最大努力減少近視特別是高度近視。
三、實施科學教育,營造良好用眼環境
托幼機構要按照《託兒所幼稚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及《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要求,科學安排一日生活,均衡營養膳食,保證戶外活動,注重用眼衛生,保護學齡前兒童視力。各中國小校要按照《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保障各項教學設施和條件(教室、寢室的採光與照明、課桌椅配備、黑板等)符合國家相關檔案和標準要求,為學生提供符合用眼衛生要求的學習環境。制訂科學的作息制度,按照靜動結合、視近與視遠交替的原則合理安排課程與活動。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將每天兩次眼保健操時間納入課表,組織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確保學生校內每天體育活動時間不小於1小時,督促學生課間時間參加戶外活動。要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不隨意增加教學學時,不占用節假日、雙休日和寒暑假時間組織學生上課,統籌安排好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
四、加強人才培養,提供優質保健服務
各地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十三五”全國眼健康規劃要求,將眼保健服務納入醫療服務體系整體發展中,完善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能力。加強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科學研究,
為近視防控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和方法,同時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的特色和優勢,運用中醫適宜技術做好兒童青少年眼保健工作。加強基層眼科醫師、眼保健醫生、兒童保健醫生培訓,提高視力篩查、常見眼病診治和急診處置能力。注重視光師培養,確保每個縣(市、區)均有合格的視光專業人員提供規範的服務,並根據兒童青少年近視進展情況,選擇科學合理的矯正方法。各地教育部門要在衛生計生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分管領導、校長、班主任、校醫(保健老師)、家長進行培訓,增強責任意識,傳授近視防控方法,提高校內眼保健服務水平。
五、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綜合防控機制
各地衛生計生與教育部門要密切合作,建立共同推進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機制,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納入相關衛生、教育發展規劃和重要議事日程,組建省級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專家隊伍,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綜合防控試點工作,探索建立融合健康教育、監測預警、綜合干預、跟蹤管理等內容的長效防控機制,以點帶面,推進工作全面開展。同時,要建立科學有效的監督評估機制,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納入學校素質教育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綜合考核指標,適時組織專項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體育總局辦公廳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