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9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9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

2019年3月15日,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徹底放權到位,督促指導各地用好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政策,圍繞年度脫貧任務,嚴守現行扶貧標準,在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範圍內安排使用整合資金並優先用於有助於貧困人口持續增收的產業發展項目,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

基本信息

通知要求

涉農資金涉農資金
準確把握政策,杜絕借整合之名亂作為。在832個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含已脫貧摘帽縣)開展整合試點。納入2019年度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的資金,不得安排用於“負面清單”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村級辦公場所、文化室、文化廣場(鄉村舞台)、學校等公共服務設施,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醫療保障,購買各類保險,償還債務或墊資等。具體“負面清單”由省級財政、扶貧部門商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按程式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

加強監督管理,強化對貧困縣的督促指導。切實落實“省負總責”要求,強化主體責任,紮實做好巡視、審計、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發現問題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各省要全面落實公告公示制度,加大宣傳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通知提出

徹底放權到位,取消限制統籌整合的各項規定。要求各地著力治理對整合試點支持不堅決甚至軟抵制的問題,對查實的典型案件堅決予以曝光,見人見事,嚴肅追究責任。對於納入整合範圍的各項中央財政涉農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分配給試點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得低於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資金一律採取“切塊下達”,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

通知明確

抓實整合方案,規範做好備案和調整工作。要求各省認真指導貧困縣根據縣級脫貧攻堅規劃、年度脫貧任務和鞏固脫貧需要,按要求規範編制年度整合方案,切實提高實質整合比例,儘可能將整合資金“大類間打通”“跨類別使用”。各省要重視做好整合方案備案工作。在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省級財政、扶貧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貧困縣報備的整合方案進行聯合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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