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農保與老農保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

三、認真做好60周歲以下老農保參保繳費人員的紙質和電子文檔花名冊各一份交縣居保局,紙質花名冊要加蓋鄉鎮公章。 四、認真做好老農保待遇領取人員的紙質和電子文檔花名冊各一份交縣居保局,紙質花名冊也要加蓋鄉鎮公章。 要區分是否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對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按保證期10年返算一次性支付滿10年並終止保險關係。

新農保與老農保制度銜接關係廣大參保民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各鄉鎮保障所要認真貫徹執行贛府廳字[2013]106號檔案精神,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經縣居保局研究決定,對做好新農保與老農保制度銜接工作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一、加強老農保參保人員的宣傳和動員工作,讓每個參保對象了解,並逐步接受新農保與老農保制度銜接的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二、要求各鄉鎮保障所及時收回每個老農保參保人員的繳費證,如繳費證遺失,應由本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由村委會開具證明。
三、認真做好60周歲以下老農保參保繳費人員的紙質和電子文檔花名冊各一份交縣居保局,紙質花名冊要加蓋鄉鎮公章。花名冊要有參保繳費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手機號等具體內容。
四、認真做好老農保待遇領取人員的紙質和電子文檔花名冊各一份交縣居保局,紙質花名冊也要加蓋鄉鎮公章。要區分是否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對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人員按保證期10年返算一次性支付滿10年並終止保險關係。對已領滿10年保證期的人員將停止發放養老金,並終止保險關係。
各鄉鎮保障所務必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以上幾點要求抓好落實,並在9月15號之前完成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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