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閬中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於2007年7月成立, 2011年11月遷入七里大道77號政務服務大樓。現有66個部門和單位進駐,164項行政審批項目、225項非行政審批項目及44項公共服務事項納入中心集中辦理。中心下屬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路管理中心兩個事業單位,分設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國稅征管、地稅征管、車輛管理等五個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中心秉承“人民受尊重、權力受監督、服務無止境”的工作理念,始終堅持“高效便民、廉潔規範”的原則,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完善服務體系、創新服務舉措,大力推行行政審批改革,全面落實了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深入實施並聯審批,開闢了投資項目“綠色通道”;努力規範交易行為,搭建了公開透明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目前,中心已成為展示政府形象的視窗,最佳化發展環境的載體,聯繫人民民眾的紐帶。
中心職責
牽頭組織、協調、指導、監督閬中市級部門、機構及其服務視窗的政務服務工作,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一、會同有關部門審查集中受理、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
二、對有關單位進入或者退出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要求進行初審並報市政府決定。
三、保障依法決定撤消或停止執行的已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在規定期限內撤消或停止執行。
四、監督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適時通報政務服務工作情況。
五、對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報送市政府所屬部門、機構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監督協調,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業務進行指導。
六、對有關單位在政務服務中心設定的視窗提出具體意見,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各工作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七、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投訴舉報。
八、對全市公共資源以及國家投資項目招投標等交易活動的全過程實施管理,參與監督,提供服務。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特色工作
一、全面徹底的審批改革採取政府牽頭、部門參與、效能問責等系列措施,緊抓“放權”、“集中”、“到位”三個關鍵,強力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由市編辦行文,所有具有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均成立行政審批股,將部門內部所有行政審批職能(含現場踏堪)統一歸併到行政審批股,整體進駐政務中心,授予行政審批股長(首席代表)審批決定權、審核上報權、印章使用權;將與行政審批密切相關的21個前置事業單位、中介機構服務事項納入政務中心集中辦理。
二、優質高效的項目服務
開闢重大投資項目和特事特辦項目“綠色通道”,按照“同時介入、信息共享、統一協調、集中辦理、限時辦結”的原則,召開並聯審批聯席、聯審會議現場審批,並與省並聯審批平台實現網上對接。實行重大投資項目上門服務,發放“企業服務卡”,編制項目服務計畫,建立項目服務檔案;配備項目秘書,全程代為辦理項目涉及的相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實行行政事業性、經營性收費“一費制”。
三、公開透明的交易平台
按照“管辦分離、依法監督、統一管理、集中交易”的原則,搭建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對國家政府投資性項目、政府採購項目以及涉及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政府無形資產轉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行統一管理、集中交易。從交易信息發布、交易活動報名、交易場地安排到成交契約簽訂,一律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實行全程音、影監管、監控,初步實現了監管體制集約化、資源配置效益化、運行機制透明化的建設目標。
四、功能完善的服務體系
圍繞“市級抓標準、鄉鎮抓延伸、村級抓代辦、問責抓規範”的思路,按照機構名稱、場地標準、人員配備、辦理事項、工作制度“五統一”的要求,在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辦事處)成立便民服務中心,全面推行鄉鎮政府與鄉鎮便民服務中心辦公場地、服務事項、人員管理“三個一體化”運行模式,安裝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對鄉鎮便民中心運行情況實行全程監控,並因地制宜設立村級集中代辦站。全面建成了規範有序、公開透明、高效便民的市、鄉、村三級政務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