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2003年5月閩侯縣二輕集體工業聯社更名為閩侯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 原閩侯縣第二輕工業局機構撤消,在職行政人員調離。 (4)做好聯合社資產管理工作,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歷史變革
閩侯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是我縣城鎮集體企業的主管部門,其前身是1955年5月成立的閩侯縣手工業科,1959年更名為閩侯縣手工業局,1980年1月更名為閩侯縣第二輕工業局,1984年3月恢復閩侯縣手工業聯社,同年12月更名為閩侯縣二輕集體工業聯社,與閩侯縣第二輕工業局合暑辦公,實行兩快牌子一套班子行政與事業編制並存的政府部門管理機構。2003年5月閩侯縣二輕集體工業聯社更名為閩侯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原閩侯縣第二輕工業局機構撤消,在職行政人員調離。人員情況
根據侯編委[2005]2號文,核定聯合社事業編制6人,現在編人員4人,其中1人超過55歲,3位女性均超過40歲,退休人員9人。機構情況
機構性質為自收自支事業。2004年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輕工企業主管部門不再向所屬企業徵收管理費有關精神後,完全切斷了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收入的來源渠道,聯合社人員的工資和各項經費除財政定額補助外靠房屋租金來維持和運行。工作情況
(1)近年來,隨著職工保障政策出台,長期離崗、被企業除名人員、下放鄉鎮及原二輕企業70年代自招的職工紛紛到我社及有關部門上訪,要求為其解決社保醫保參保問題,並享受退休相關待遇。每年到我社和有關部門上訪約有50多批次人次400―500人次,任務繁重。(2)今年經過我們努力,遺屬救濟待遇參照國企待遇執行,對首批符合對象11名職工遺屬進行救濟,縣財政發放33萬元。(3)積極做好企業改制後遺留問題的處理。聯合社系統企業遺留不少問題需要聯合社處理,例如:改制職工戶口遷移;退休職工領取養老金生存認定和開具有關證明等。(4)做好聯合社資產管理工作,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