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林業綠化局

簡介

開陽縣林業綠化局堅持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克難攻堅,傾力打造園林縣城,為生態文明縣建設提供堅強支撐,不斷推進林業綠化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據貴州省第三次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成果顯示,全縣森林覆蓋率達52.92%,有林地面積達91795公頃,活立木蓄積達464萬立方米,實現了森林覆蓋率、森林面積和蓄積量“三個同步”增長。

2004年,開陽縣被國家林業局評為“全國封山育林先進單位”;2006年,該縣被全國綠化委會授予“全國綠化模範縣”稱號;2007年12月,開陽縣林業綠化局被人事部和國家林業局評為“全國林業系統先進集體”。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和城市綠化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計畫;擬定全縣林業發展和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具體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縣的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指導林業綠化的經濟體制改革,參與制定相關經濟調節政策。管理林業和園林綠化資金,監督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和監督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監管系統國有資產。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負責全縣造林綠化施工設計、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指導林業和園林綠化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組織編制全縣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年度計畫;指導工程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工程報賬等管理工作。
(五)依法審查城市園林綠地建設項目的立項和規劃;參與城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分布的審核認定;依法收取綠化配套建設資金、城市綠化損失補償費;依法審批占用城市綠地和伐移樹木事宜。
(六)負責縣級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規劃,縣級公園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負責城市公共綠地、居住區綠化、風景林地、幹道綠地等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
(七)承擔全縣森林資源和城市綠地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匯總工作,指導監督林政管理工作;歸口管理並督促查處林業行政案件;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按程式辦理林地徵用、占用手續;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調處山林權屬糾紛。
(八)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保護和合理利用;負責縣內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審查報批工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九)保護野生動植物安全,維護本縣風景名勝區、林區社會治安,督促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案件,負責全縣森林和綠地系統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督促防治工作。
(十)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定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
(十一)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對林業產業實施巨觀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分類經營改革;指導林業企業改革,推行現代企業制度,按許可權審批林業基建項目和技改項目,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和風景林的培育。
(十二)擬定全縣林業和園林綠化的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點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組織實施行業質量等級、實施標準、技術規程;組織開展本系統專業人才培訓和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及文電處理、信訪、會務的承辦、催辦和查辦工作;起草重要文稿、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組織議案、後勤行政管理及公產物業管理、計畫生育、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營林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組織擬定林業發展和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復工作;指導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防護林工程等林業生態工程的規劃設計;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及綠化工作;指導工程項目的實施,承擔植樹造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導全縣林業生態系統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生產,國有林場、種苗基地的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園林綠化重點工程建設和城市綠化養護工作的實施,對園林綠化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評審,審核城市重點項目中園林綠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資源林政科
負責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自然保護,組織開展森林資源清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負責縣級公園區的規劃、申報和管理;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運輸工作;審批木材經營加工;指導森林病蟲鼠害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承擔林地林權管理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手續的審核(批)及申報工作;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參與調處林權糾紛;督促查處林政案件;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工作;指導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伍建設。
(四)法制科
負責林業綠化監督管理,承辦林業綠化局主管行政案件的審查;負責行政案件複議、行政案件賠償和行政訴訟的代理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教育。
(五)縣林業派出所
根據貴陽市編委《關於貴陽市森林公安機構政法專項編制分配等事項的通知》(築編通〔2010〕6號),開陽縣林業派出所為縣林業綠化局所屬副科級機構。
主要職責:負責偵破、查處轄區內森林資源、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瀕危物種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園林綠化違法案件,森林火災刑事案件及授權的林業行政案件;維護林區和公園的社會治安;負責局機關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禁毒工作,並指導全縣林業系統治安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六)開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組織防火隊員培訓;發布森林火災信息;及時統計上報火災數據,對火災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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