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縣統計局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和環境等統計數據。 負責對外提供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管理綜合統計數據;負責和指導全縣統計調查數據處理和管理工作;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組織實施全縣人口、農業、經濟等普查;負責勞動力和勞動收入、社會發展、科技、環境、旅遊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監督和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查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二)承擔組織領導和管理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和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地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改革發展規劃。
(三)管理和指導鄉鎮(街道)、部門(行業)統計工作;協調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之間的關係;依法對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審核、評估;依法管理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情縣力普查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有關普查、專項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有關資料。
(六)組織實施全縣一、二、三產業有關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和環境等統計數據。
(七)建立有關統計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監控制度並組織實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發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加強對全縣統計信息發布的規範管理,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能源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警和統計監督;建立健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監測和評價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街道)、縣級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立健全和統一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全縣統計資料庫和網路體系。
(十)協助鄉鎮(街道)管理統計管理辦公室。在重慶市統計局指導下,統一管理本縣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協助本縣有關部門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專業職務評聘報批等工作;管理和監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和縣財政安排的統計工作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開展統計科學和統計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全縣統計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全縣經濟社會信息抽樣調查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十三)進一步完善三峽工程庫區社會、經濟、環境監測和貧困人口監測,建立和完善新農村建設監測。
(十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編制、財務管理、紀檢監察等日常工作;承擔信訪、保密、保衛、消防、計畫生育、後勤等服務工作;統一管理縣及縣以上政府統計事業費和統計系統基本建設投資;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統計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二)綜合核算科。
負責對外提供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管理綜合統計數據;負責和指導全縣統計調查數據處理和管理工作;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核算全縣生產總值;組織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和相關領域核算工作;定期對開縣三峽庫區進行社會經濟環境監測。
建立健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監測與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統計監測和統計預警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供決策諮詢服務;參與對鄉鎮(街道)和縣級部門的考核評價工作。
蒐集、整理全縣有關“三農”統計調查資料;審核評估和對外提供“三農”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
擬訂全縣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管理本縣統計調查項目、統計制度、統計標準。
(三)法規調查科。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負責檢查、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縣民間統計有關監督管理。
組織實施全縣人口、農業、經濟等普查;負責勞動力和勞動收入、社會發展、科技、環境、旅遊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四)工業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有關工業、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能源資源等統計調查;管理協調本縣、部門(行業)本專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負責全縣工業企業經濟效益考核評價工作,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五)商業貿易統計科。
組織實施有關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水利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管理協調本縣、部門(行業)本專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專業統計數據,並對數據質量進行審核評估;實施本專業有關統計制度方法改革;進行統計分析和提供諮詢服務;指導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冉平:主持縣統計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等工作;分管黨政辦公室。
副局長劉衍文:分管綜合核算統計、工業統計、投資統計、建築業統計、勞動工資統計、專項調查、各項普查等工作;分管綜合核算科、工業投資統計科、社會經濟調查隊(普查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紅亞(掛職):分管黨建、紀檢監察、信息及計算機管理、統計執法、商業貿易統計、文化產業統計、新型金融業統計等工作;分管執法監察科、貿易與服務業統計科,協助分管黨政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