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開縣森林工程;承擔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批);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中藥材生產指導管理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石漠化治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石漠化治理保護區建設規劃。
(六)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的責任。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提出林業改革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監督指導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的調處工作。
(八)承擔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指導森林、濕地、石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石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提出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的政策建議;指導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依法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保密、信訪和政務公開、督查督辦、後勤服務等工作;牽頭承辦人大、政協有關林業的議案、建議、提案;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專項資金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林業建設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三)政工科(黨風廉政建設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科技推廣等工作;負責機關群團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產業科(中藥材管理辦公室)。
擬訂林業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項目申報、管理及實施工作;負責林業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林業區域協作、對口支援、援外工作;負責全縣中藥材生產發展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招商引資工作。
(五)造林綠化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森林工程辦公室、退耕還林辦公室)。
擬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防治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指導退耕還林工作和森林生態建設項目;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縣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六)森林資源管理科(林權制度改革辦公室、天然林保護辦公室)。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調查及動態監測;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監督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的實施;擬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工作;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承擔林地、林木管理和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批)工作;擬訂森林防火中長期規劃,並組織、指導建立和實施;承擔森林防火預防撲救的督查工作;負責國有森林資源流轉的審批;負責森林資源行政案件稽查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森林、濕地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廖雪林同志:主持林業局黨政全面工作;統籌負責避暑養生莊園建設工作;分管計財科。黨組成員、副局長陳聖紅同志:牽頭負責林業局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建、廉政、群團、勞動人事、檔案統計、安全穩定、三創、全民教育、全民健身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黨風廉政科、信訪辦、澎溪河濕地管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魏宗高同志:牽頭負責林業產業發展工作、萬元增收工程、幫鄉扶貧等工作;負責棚戶區建設項目;分管產業科、中藥材辦、岩水林場、毛埡林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雪寶山管理局局長邢繼疇同志:主持雪寶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工作;牽頭負責雪寶山自然保護區綜合開發工作;分管雪寶山旅遊開發公司、馬雲林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世全同志:牽頭負責林業資源管理工作;分管資源科、天保辦、林業行政執法大隊、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五七橋木材檢查站、紅星木材檢查站;聯繫森林公安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富平同志:牽頭負責林業生態建設工作;分管造林科、退耕辦、森工辦、綠化辦、種苗站;聯繫森林資源監檢測中心。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建修同志:牽頭負責森林防火、林改工作;負責滄海桑田工作;分管林改辦、森林防火指揮中心、林業要素交易中心;聯繫鎮鄉街道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組;協助雪寶山開發項目申報工作。
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局長李 彬同志:主持森林公安局、森林防火辦公室、林業行政執法大隊、聯合執法大隊工作。協助分管安全、穩定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雷 勇同志:負責林業系統招商引資、開發建設工作、避暑養生莊園規劃設計和引資、事務統籌工作;分管科技推廣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廖秀峰同志:負責避暑莊園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分管綠洲公司。
副局長(掛職)楊 泉同志:主持監測中心工作;負責環漢豐湖生態建設、後三峽林業項目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