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1987年,市委常委四月八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市編委辦公室,在市編委內設行政編制科、事業編制科和綜合編制科。 1997年1月30日,汴發文〔1997〕86號批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科室:秘書科、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科(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辦公室)。 2002年4月22日,汴辦〔2002〕28號批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科室:秘書科、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

開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編辦)設立於1952年8月。之前編制工作由人事部門擔任,1958-1959年撤銷,工作由人事部門擔任。1960年4月經市委決定,市人委批准成立開封市編制委員會,下設秘書室。1978年12月成立開封市革命委員會編制委員會,1980年恢復市編制委員會名稱,下設辦公室至今。市編辦作為開封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在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既是市委的機構,又是市政府的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1987年,市委常委四月八日會議研究決定,撤銷市編委辦公室,在市編委內設行政編制科、事業編制科和綜合編制科。
1995年9月8日,新建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與人事局合署辦公(汴發〔1995〕40號)。
1997年1月30日,汴發文〔1997〕86號批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科室:秘書科、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科(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辦公室)。
2000年7月10,經市編委批准成立了開封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與市編辦為一套機構兩套牌子。市編辦在內設科室中增設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
2002年4月22日,汴辦〔2002〕28號批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科室:秘書科、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
市編辦自從成立以來,積極穩妥地推進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嚴格加強機構和人員編制管理,在全市範圍內建立了機構編制台帳管理制度。特別是近年來,完成了1983年、1995年、2001年、2004年四次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和2000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簡了機構和人員,政企、政社、政事職能得到逐步分開,全市行政審批進行了集中清理,最佳化了經濟發展環境,理順、整合了部門間縱、橫向的權責關係,對於政府職能轉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1998年被省編辦評為全省機構編制信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1998年、1999年、2000年連續三年被省編辦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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