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責
其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招生考試方針、政策,擬定全 市普招、成招、自學考試、研究生考試等招生考試規劃、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協調招生委員會各部門和和縣區為考試提供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考試環境。
3.培訓考試招生工作人員隊伍,制定各項考試安全措施和預案,確保各項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4.負責制定縣招辦工作目標管理和考點目標管理,尤其是保密室建設、考風考紀建設等。
5.負責各項招生考試工作的報名、體檢、考生信息採集、確認、考務、建檔、錄取、資格審查等工作。
6.各科職責明確,同時分工合作。
科室設定
綜合科:主要負責日常行政和黨務工作,負責接待、聯絡、檔案、文秘、信訪、財務、安全、考試用具(禁止器、金屬探測器等)、通訊報導、車輛管理、安全、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等工作。
普招科:主要負責普通高校招生、研究生考試等工作,包括藝術生、體育生、播音與主持、服裝與模特等專項及各項體檢工作。
自考科:主要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大註冊視聽生考試、學歷文憑考試及全國性的社會考試等工作,包括考生學籍考績管理、建立考試管理網路、指導自考報名點工作等。
成招科:主要負責全國成人招生、計算機等級考試、英語四六級考試、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劍橋少兒英語等級考試等工作。
中招科主要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和中專考試工作,包括報名、體檢、填報志願、考務、建檔、錄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