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管理體制
本公司設專職門衛或由前台接待人員承擔門衛職責。
對生產工廠、倉庫或其他辦公、經營重地,建立門衛值班制度。三.管理內容
凡出入本公司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行政部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人員因病離開,須將有關證明給門衛交驗。
門衛記錄員工遲到早退時間。
門衛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場所的汽車場、腳踏車停放秩序。腳踏車進出辦公場所大門均應下車推行。
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辦公場所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或報安保部門協助處理。四.門衛人員
門衛屬公司安保部領導。
門衛崗位職責另行規定。
門衛的僱傭。
1).門衛崗位可為臨時非正式員工,特殊情況為正式員工。
2).門衛不宜招納退休的人員。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應、機動能力,應招聘青壯年擔任。五.附則
本制度由安保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