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

(一)對鄉(鎮)醫療衛生單位的人、財、物實施全行業管理。 (十)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二)制訂並實施全縣醫藥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調全縣衛生人力資源的配置;指導全縣衛生人事制度改革。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8號)和《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長辦發〔2010〕6號)精神,設立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衛生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對鄉(鎮)醫療衛生單位的人、財、物實施全行業管理。
(二)增加基本藥物管理制度職責。
(三)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和政策,研究制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的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協調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配合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二)研究制訂全縣農村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擬定全縣區域衛生、初級衛生保健及社區衛生規劃。
(三)負責全縣醫療行政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制度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可及執業許可制度;做好醫療糾紛的調查和處理。
(四)落實全縣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的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和指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
(五)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中醫方針、政策法規,制訂全縣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工作。
(六)擬定全縣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母嬰保健法》,負責管理全縣婦女、兒童衛生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擬定全縣醫藥學科研規劃,組織指導醫藥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開展全縣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八)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擬定全縣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及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愛滋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
(九)按照職責分工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飲水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
(十)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管理全縣醫療衛生救護,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組織調動全縣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病員,預防和控制傳染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愛國衛生工作規劃,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動員社會參與衛生活動,指導協調全縣農村改水、改廁規劃的實施。
(十二)制訂並實施全縣醫藥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協調全縣衛生人力資源的配置;指導全縣衛生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建立與完善全縣衛生統計信息系統,負責衛生統計信息工作。管理和指導衛生系統計畫、財務、基建、大型設備配置和全縣衛生專項經費的使用及監督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協助領導處理政務,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會議檔案、講話材料;負責全局性及局辦公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電子政務、新聞宣傳、檔案管理、政務公開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和處理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指導全縣衛生系統的信訪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後勤等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二)規劃財務股
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開發配置工作;健全衛生財會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建設規劃,擬定全縣衛生事業經費的預算,對中央、省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基建投資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局機關財務收支;管理全縣衛生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對衛生效益進行綜合評價;開展和指導縣鄉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對縣鄉所屬醫藥衛生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督;負責全縣醫療設備的配置許可。
(三)醫政基婦股(掛縣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動員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醫政、農村基層衛生和婦幼保健管理工作。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縣臨床醫療各科發展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監督醫護質量,維護醫療秩序;實施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執業許可和醫院分級管理;管理全縣醫療急救、臨床檢驗及采供血工作;負責全縣醫療事故、醫療糾紛的處理,對醫療廣告進行審核;負責中醫管理工作,抓好全縣中醫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擬定醫學科研發展規劃,做好全縣醫學繼續教育、鄉村醫生培訓和成人醫學教育管理工作,開展醫學衛生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全縣村級衛生組織建設;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動員辦公室工作;指導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制訂全縣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衛生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指導和協調婦幼保健服務機構建設和業務工作;規劃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四)疾病預防控制股(掛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制定全縣疾病控制工作防治規劃和工作規範;對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及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愛滋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制訂防治措施並指導實施;遇有重大疫情或自然災害,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力量採取相關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愛滋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依法承擔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的預案和措施,負責衛生應急隊伍的管理和培訓演練;組織實施兒童計畫免疫工作。
四、人員編制
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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