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根據省、市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制訂固定資產投資、交通運輸、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指導。(三)負責全縣道路、城鄉公共運輸運輸、水路客貨運輸、出租汽車、汽車租賃、搬運裝卸、運輸服務、機動車檢測和維修、運輸技術規範、標準和定額、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綜合平衡水陸交通運輸運力,引導交通行業最佳化運輸結構和協調發展;對國家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必要的調控;會同有關部門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維護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
(五)負責全縣水上交通運輸安全的行業管理和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負責船舶及船用產品的技術檢驗工作;負責港口、航道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指導、監督全縣鄉鎮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負責本系統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
(七)負責水路、公路交通規費稽徵,並進行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全縣公路車輛通行費徵收的行業管理。
(八)組織、指導交通行業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指導交通行業職工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及人才引進交流。
(九)領導和管理局屬單位黨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勞動工資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管理車站、港口(碼頭)的治安保衛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做好上級和縣局重要事項、計畫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及反饋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日常管理;負責對外協調和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之間的配合、協調;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系統調研工作;負責系統各類信訪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負責上級提案辦理工作;做好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負責網路運行及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等。組織人事科:協助局黨委做好局管幹部(包括後備骨幹)的考核、考察、任免、獎勵等工作;負責系統幹部隊伍培養、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業崗位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各類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報送工作;負責國家、省、市、縣有關交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貫徹,並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全系統文明單位、文明車站、文明港口建設指導;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做好系統內黨員幹部廉政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