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2、擬定郊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全區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政策和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對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區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3、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及有毒化學品等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區環境功能區劃;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審定區管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檔案。4、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區級自然保護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物技術環境安全。5、負責全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庫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輻射污染防治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6、指導和協調解決區各部門以及跨地區、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地區間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7、組織全區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組織制定環境保護技術規範、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與污染控制標準;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工作;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環境保護產業發展。8、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發布全區環境質量和環境狀況公報;負責區環境保護基金的建立、監督和管理。9、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污染物排放申請登記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排污費徵收工作。10、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11、組織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國際合作交流及國外環境保護項目、資金、技術的引進工作;協調、承辦環境保護國際條約中有關本區的履約工作。12、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協助各鎮(鄉)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部門實行雙重領導。13、監督、指導各鎮(鄉)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全區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規範化建設。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辦公室主要職責:
1、辦公室職責:
(1)協助局領導處理好機關日常事務工作,上傳下達,當好局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2)負責檔案的收發、處理和傳閱,做好機關綜合性材料,領導講話等重要檔案、材料的撰寫,做好機關的信息調研、文印管理工作,並督促執行;
(3)負責會議安排和會議記錄工作;
(4)負責全體職工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工資晉升、環境衛生檢查評比工作;
(5)搞好接待和後勤服務,具體做好機關食堂及機關水、暖、電管理工作;
(6)負責對所有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確保單位公務用車安全、正點、舒適、杜絕交通事故發生;
(7)負責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衛生用品的購置、登記發放工作;
(8)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名稱:管理科
主要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按照審批許可權負責轄區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和審批;
(3)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4)監督檢查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以及建設項目執行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的情況;
(5)負責全區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登記,並建立台帳;
(6)嚴格執行國家環保局關於建設項目上報備案的有關規定;
(7)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綜合科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污染治理和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工業污染防治和環境綜合整治等方面的規劃、措施;
(2)負責指導全區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集中控制、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和措施的實施;
(3)負責審核全區企業的達標治理和驗收工作;
(4)組織協調污染源調查和指導清潔生產及污染防治示範工作建設;
(5)負責污染治理方案的審查備案並監督實施;
(6)對環境違法行為提出處罰意見;
(7)貫徹國家有關環保科技、環境監測、環境標準及環保產業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
(8)組織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新產品的信息交流及推廣套用;
(9)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害病調查工作;
(10)負責環保設施的質量監督、註冊登記,組織管理環境保護工作;
(11)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法制科
主要職責:
(1)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政策的學習;
(2)負責開展環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3)組織開展全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檢查工作;
(4)負責環境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由區管轄的環境行政案件、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5)承辦環境保護行政處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6)負責區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的監察和稽查工作。
(7)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宣教科
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環保法律、法規,指導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2)組織實施協調全區環保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
(3)組織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環境教育工作,開展創建“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等活動;
(4)組織引導、協助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開展環保公益宣傳活動;
(5)組織承擔環保教材、圖書、報刊、影視及其它宣傳資料編寫製作和發行;
(6)組織安排實施“6.5”世界環境日等重大節日的宣傳活動;
(7)負責與市、區各新聞媒體進行溝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政策的學習;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機構名稱:財務科
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並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的日常財務支出進行財務控制、檢查和監督,認真執行各項預算定額,經費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制度,正確做好會計帳目;
(3)監督和檢查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向領導提供會計資料並匯報有關事項,保證財務制度貫徹執行;
(4)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及時蒐集、整理、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財務檔案,並定期上交局檔案室;
(5)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並協助局其它科室部門做好相關的工作。
機構名稱:長治市郊區環境監測站
主要職責:
(1)對本區內大氣、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種環境要素的質量狀況按國家統一規定的要求制定監測計畫和協調進行常規性的監測,掌握全區環境質量的變化情況;
(2)對我區內排污單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測,建立污染源檔案;
(3)完成排污收費、環境管理所需的各項監測任務;
(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各種形式和內容的有償服務,工作收費標準依據《山西省環保系統監測站收費標準(暫行)》執行;
(5)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
(6)保證大氣線上監測的穩定運行,達到上級部門規定的考核天數標準;
(7)監測站所有人員在開展監測工作中,一定注意安全;
(8)認真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構名稱:統計室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區環境統計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加工和存儲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環境狀況季度和年度統計報表,及時上報環境統計數據;
(2)參與編制區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計畫工作;
(3)負責指導全區環保信息;
(4)發揮統計工作的整體功能,及時為相關部門提供各類統計數據和統計資料;
(5)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名稱: 檔案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
(2)負責管理我局各科室的檔案,不斷提高檔案科學管理水平,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3)負責接收各科室的檔案資料及檔案資料的整理、保管、查詢、借閱、開發利用;
(4)編制必備的檢索工具,熱情接待查詢和借閱檔案人員,為局領導決策和各項工作服務;
(5)負責檔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確定、核查和檔案的定期鑑定和銷毀工作;
(6)完成每年度的檔案統計工作,並按規定向區檔案局移交應進館的檔案;
(7)嚴格貫徹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檔案的保密工作;
(8)切實做好檔案防盜、防火、防潮、防蟲等工作,保持檔案室整潔;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下設機構
機構名稱:長治市郊區環境監察大隊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
(2)依法對轄區內排污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查,對污染防治設施及其它環保設施運轉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3)做好轄區內的生態環境監察工作;
(4)參與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糾紛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調查處理“12369”環境舉報熱線舉報的環境污染事件;做好突發性環境污染破壞事故的環境監察應急工作;
(5)負責全區企業排放污染物的申報登記和排污費徵收工作;
(6)認真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