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城區經信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發展和巨觀調控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的制定及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二)城區經信委組織實施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
(三)城區經信委組織擬定全縣工業、商貿綜合性經濟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的法制工作;收集、整理和發布經濟信息;研究制定電力、醫藥、建材行業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四)城區經信委研究和規劃全縣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指導除國家、省、市撥款以外的工商企業投資和商業性銀行貸款的方向,進行項目的登記備案和監督,參與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提出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城區經信委指導工商企業利用外資(包括外商直接投資的項目)工作;提出工商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擬定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進行監督;組織制定全縣企業國際化經營規劃,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實施當年的企業海外投資規劃;管理、協調機電產品進出口及招標工作。
(六)城區經信委組織擬定和協調內外貿政策、進出口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報和實施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指導全縣廣告業的發展。
(七)城區經信委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研究擬定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指導企業管理、扭虧增盈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全縣經濟管理幹部、企業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企業引進智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