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雨花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

"長沙市雨花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加掛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的牌子)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省、市醫療、生育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參保審核、基金預測和征繳、擴面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有關醫療、生育保險的諮詢、查詢等服務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測算,編制預決算;負責被征地農民醫療保險續保工作;負責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過渡性補助工作;負責組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參保人員健康檢查工作;負責參保人員異地醫療安置工作;負責全區離休人員、1-6級傷殘二乙軍人醫療保險的門診、住院醫療待遇以及納入區財政預算的行政事業單位工傷人員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的審核、支付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範圍內各定點醫療機構審核及日常監管工作;負責醫療保險手冊和醫保卡的發放

長沙市雨花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加掛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的牌子)
區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級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
主要職責:執行國家、省、市醫療、生育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全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被征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參保審核、基金預測和征繳、擴面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有關醫療、生育保險的諮詢、查詢等服務工作;負責被征地農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測算,編制預決算;負責被征地農民醫療保險續保工作;負責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過渡性補助工作;負責組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參保人員健康檢查工作;負責參保人員異地醫療安置工作;負責全區離休人員、1-6級傷殘二乙軍人醫療保險的門診、住院醫療待遇以及納入區財政預算的行政事業單位工傷人員等特殊人群醫療費用的審核、支付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範圍內各定點醫療機構審核及日常監管工作;負責醫療保險手冊和醫保卡的發放,負責參保人員異動、參保單位年審、參保單位及個人信息查詢;負責醫療、生育保險統計報表、數據維護等;執行國家、省、市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政策,擬定並實施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規章和制度;統籌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運行、管理;負責對街道合管辦、定點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審計;負責審批一萬元以上(含一萬元)醫藥費用補償項目;製作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卡、證、表、冊;落實區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任務;處理全區農村合作醫療日常事務;負責解答合作醫療《實施細則(試行)》;負責解答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對象的諮詢;收集整理有關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資料,做好合作醫療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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