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

(二)負責本區“法治雨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區“法治雨花”建設工作方案。 (三)領導和管理全區法學教育、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區依法治理工作規劃,具體組織實施。 (四)管理和指導本區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組織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長沙市雨花區委員會、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雨發〔2011〕3號)精神,保留長沙市雨花區司法局(以下簡稱“區司法局”),正科級,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定並組織實施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本區“法治雨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區“法治雨花”建設工作方案。
(三)領導和管理全區法學教育、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區依法治理工作規劃,具體組織實施。
(四)管理和指導本區基層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和人民調解組織工作。
(五)監督和指導本區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
(六)監督和管理本區法律援助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本區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本區的社區矯正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司法局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政務、文秘、信息、財務、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會務、檔案、保密工作,以及本局車輛裝備、辦公設備的管理。
(二)基層工作科
管理、指導本區司法所、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指導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組織的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責本區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年檢、註冊。
(三)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科
管理、指導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工作,制定公證、律師工作目標管理方案,負責律師、公證員的職稱考評、晉級和註冊、培訓、發證工作。
(四)法制宣傳教育科
與區普法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法治雨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負責推動“法治雨花”建設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法治雨花”建設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劃,負責行政執法培訓和全民法制教育工作,組織考核驗收。
(五)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負責區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本區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計畫及有關工作制度,監督和指導街道的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培訓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人員。
三、人員編制
區司法局專項行政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四、其他事項
(一)街道司法所
各街道司法所(共9個)為區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區司法局與各街道共同管理,以區司法局管理為主。基層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總計15名,核定雨花亭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3名,黎托司法所、洞井司法所、侯家塘司法所、左家塘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各2名,高橋司法所、東塘司法所、砂子塘司法所、圭塘司法所專項行政編制各1名。
(二)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公證處
雨花公證處為區司法局二級機構,專項行政編制3名。
(三)長沙市雨花區法律援助中心
區法律援助中心為區司法局二級機構,專項行政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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