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政道路和下水管道的建設、維護、管理為一體的多功能實體,擔負著全區範圍內686條條主次幹道、支路、支巷的維護和路政110的出警任務。
市政工程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日常事務。
2、負責擬定局各項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3、負責機關考勤、衛生、安全保衛、物業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4、做好信訪、接待、宣傳、會務籌備工作。
5、完成區目標管理考核規定的相關工作。
6、負責政務公開視窗工作;
7、負責做好聯點工作。
8、負責勞資、人事工作,組織全局幹部、職工進行政治及業務學習。
9、負責史志、檔案工作。
10、負責工會、計生、老乾、婦女、群團工作。
11、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作。
12、配合做好支部和工會工作。
財務科
1、負責全局及公司財務收支工作(配合辦公室物業管理,收繳相關費用)。
2、負責現金與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財務帳冊票據的管理工作。
4、負責工資發放、績效工資的核算發放工作。
5、負責與區城管局會計核算中心的報賬聯絡工作。
6、負責編寫財務報表,每季對局和公司作出財務狀況分析,供局領導審閱。
設施管理科
1、負責轄區範圍內市政設施的巡查工作。將違章占道、違法開挖及道路損壞情況分別反饋至路政管理科和維護管理科,並保存電子資料。
2、負責對已批覆同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工程,實行全程跟蹤監督管理,及時向相關科室反饋違規行為,並上報辦公室和主管領導。
3、負責《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
4、負責辦理本局所轄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和新增排水設施入網、新增出入口的審批手續,並及時按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5、對無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單位或人員,負責督促其補辦相關手續,並及時按標準收取相關費用。對情節嚴重者,及時報城管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6、負責所有審批手續並及時反饋至維護管理科備案。
工程科
1、負責對全局施工、維護作業提供技術服務。
2、負責工程標書、預決算的編制工作。
3、負責道路開口、挖掘、恢復設計及排水接入口的踏勘工作。
4、負責配合維護管理科完成全年維護概算。
5、負責配合建設項目部實施項目建設。
6、協同維護管理科上路調查道路使用情況,及時掌握各路段病害,並及時提出整治方案。
維護管理科
1、負責牽頭、編制局全年市政設施維護工作計畫和大中修計畫。
2、負責市政設施的調查、統計工作,信息資料的錄入工作。
3、負責處置城管數位化信息中心、街道社區及巡查監察科反饋的維護問題。
4、負責向維護項目部及時下達維護任務。
5、負責新建道路及設施的資料接收和歸檔工作。
維護項目部
1、負責轄區範圍內道路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2、負責轄區範圍內社區的市政設施維護工作。
3、負責道路維護日常管理工作。
4、負責制定日常維護計畫,並安排具體施工方案。
5、做好維護日誌及維護工作信息的反饋,和資料的備案工作。
6、負責民工隊伍的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及分工:
領導班子成員:局長兼副書記:周剛;書記:林嘉凌;副局長:李飛高、葉鳴放、吳茁青、於新麗;總工程師:禹喜周剛局長、副書記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管財務科,協管黨務工作;林嘉凌書記、副局長主持黨務工作,主管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管行政工作;李飛高副局長主管維護科;葉鳴放副局長分管辦公室,主管內審辦;吳茁青副局長主管設施科;於新麗副局長主管工程科;禹喜總工程師主管設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