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十)盜竊、損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設備的; (三)未按規定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長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18號
《長沙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11月1日市第13屆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
市長:張劍飛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長沙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

(2011年11月1日市第13屆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套用、維護及其他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是指以維護公共安全為目的,利用視頻圖像採集技術和設備,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場所和部位進行圖像信息採集、傳輸、控制、顯示和存儲的系統。
第三條 市、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套用、維護及其他相關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公安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規劃、建設、套用、維護等活動進行統一指導和監管。
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城管執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相關工作。
供電、通訊運營、廣播電視等單位應當配合做好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統籌建設、資源共享、合法套用的原則,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網路資源,避免重複建設。
第五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應當符合國家信息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侵犯個人隱私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六條 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城管執法等行政主管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七條 下列場所和部位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一)城市幹道、主要公路的重要路段,城市、城鎮的主要交通路口,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
(二)機場、港口、碼頭、火車站、公共運輸站場(站點)、隧道、大型橋樑、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通道等城市交通的重要部位;
(三)捷運、輕軌、公共汽車、長途客運汽車、客輪等公共運輸工具;
(四)加油站、成品油倉庫、城市供排水、電力、燃氣設施、大型能源動力、水利設施的重要部位;
(五)重要江河堤防、水庫、人工湖、重點防洪排澇區域的重要部位;
(六)學校、幼稚園、醫院、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體育館、大型圖書館的重要部位;
(七)公園、風景名勝區、大型廣場、城市風光帶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的出入口,無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的重要部位;
(八)旅館、賓館、娛樂場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場所、大中型商業場所、舊貨交易市場、典當行的重要部位;
(九)金、銀等貴重金屬或珠寶的經營場所,有價證券、票據的製造或者集中存放場所,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金庫、運鈔車或其他集中存放大額現金、貴重物品的重要部位;
(十)通訊、郵政、新聞、科研等重要單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的重要部位;
(十一)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及研製、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單位的重要部位;
(十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需要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場所和部位。
第八條 下列場所和部位禁止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
(一)醫院的病房、手術室等診斷、治療場所;
(二)旅館、賓館的客房,娛樂場所包廂、包間;
(三)集體宿舍房間;
(四)公共化妝間、公共浴室、公共衛生間、試衣間、更衣室、休息室、哺乳室;
(五)金融、保險、證券機構內可能泄露客戶信息的操作部位;
(六)選舉投票箱、投票點等附近能夠觀察到個人意願表達情況的部位;
(七)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場所和部位。
第九條 下列場所和部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由市、區、縣(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建設:
(一)城市幹道、主要公路的重要路段,城市、城鎮的主要交通路口;
(二)隧道、大型橋樑、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通道、大型廣場等公共場所和部位。
前款規定外的其他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公共場所和部位由所有者與使用者約定建設責任主體;沒有約定的,由所有者負責。公共場所和部位所有權屬於國家的,由其管理者負責。
第十條 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的公共場所應當設定統一的提示標識。
設定戶外廣告、架設管線、植樹或者設定其他設施,不得妨礙已安裝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的圖像採集。
第十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其中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國家安全機關審批。
第十二條 市、區、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分級建立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分別設市、區、縣(市)公安機關及其派出所。
各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建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第十三條 本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接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實現互聯互通。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其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預留連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的接口。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公安機關的要求,接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實現互聯互通或者依法提供視頻圖像信息。
第十四條 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應當選擇合格的安全技術防範產品和具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設計、施工和維護資質的單位。公安機關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指定產品品牌和銷售單位,不得指定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或者利用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五條 市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市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的技術規範。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強制性標準,鼓勵採用先進標準。
第十六條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工程項目,應當由建設單位向項目審批部門提出竣工驗收,項目審批部門會同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組織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 非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單位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市)公安機關備案。 
備案時應當提交系統設計技術方案、系統檢測和竣工驗收的有關材料。
本辦法施行前已經建成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單位,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內將相關資料向所在地區、縣(市)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
因城市建設或場所、部位改變用途等確需拆除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設施、設備的,應當在拆除前三日向所在地區、縣(市)公安機關備案。

第三章 套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 因維護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機關調取、接入或者直接使用相關單位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應當經所在地市、區、縣(市)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或者經主要負責人授權的分管負責人批准。
發生突發事件時,具有突發事件調查、處置權的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
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因執法工作需要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管理人員應當依法及時提供信息資料。
第二十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根據第十九條規定,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調查取證人員不少於兩人;
(二)出示行政執法證件;
(三)出示公安機關的批准檔案或者所在行政執法單位出具的證明檔案;
(四)填寫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登記表;
(五)遵守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查閱、複製或者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不遵守第一款規定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信息資料的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提供信息資料。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是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維護責任主體。維護責任主體可以委託專業機構維護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委託時應當簽訂書面協定,明確維護管理具體事項和信息資料保密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市、區、縣(市)、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監控平台應當根據監控區域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人員,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第二十三條 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維護責任主體或受委託的專業機構應當遵守下列管理規定:
(一)建立信息保密、值班監看、運行維護、安全檢查、資料管理等制度;
(二)對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監看和管理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和保密知識培訓;建立監看和管理人員監督管理制度,將監看和管理人員的個人基本信息送所在地區、縣(市)公安機關備案;
(三)定期檢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前端設備、信號傳輸和網路傳輸線路以及存儲設備的運行情況,確保系統全天有效運行,如因故障中斷運行的,應當立即修復;
(四)設定專人值班監看,發現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查閱、複製、調取信息資料的人員、時間、用途及去向等情況進行登記;
(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的有效存儲期不少於十五日;涉及公共安全的重要信息資料應當交由公安機關儲存,有效存儲期不少於兩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侵犯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國家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
(二)擅自查閱、複製、調取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或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的用途;
(三)準許與視頻圖像監看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看場所;
(四)侵入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五)買賣、散發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傳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
(六)未向公安機關報告,擅自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的位置、攝像頭指向方位、鏡頭所及範圍;
(七)故意刪除、修改、增加留存期限內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的原始記錄;
(八)故意中斷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九)遮擋依法設定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
(十)盜竊、損毀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設施、設備;
(十一)拒絕、阻礙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及其信息資料;
(十二)其他影響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行為。
第二十五條 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工作中,為公安機關偵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提供關鍵證據、線索或者有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應當建設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而未建設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一千元罰款。屬於《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湖南省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範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安裝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採集設備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未設定統一的提示標識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未向所在地區、縣(市)公安機關備案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維護責任主體或受委託的專業機構未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準許與視頻圖像監看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看場所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未向公安機關報告,擅自改變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的位置、攝像頭指向方位、鏡頭所及範圍的;
(七)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八項規定,故意中斷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八)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九項規定,遮擋依法設定的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採集設備的。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維護責任主體或受委託的專業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利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資料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指定使用視頻監控產品的品牌和銷售單位,指定設計、施工和維修單位的;
(二)未經批准調取、接入或者直接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三)未按規定使用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
(四)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2年1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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