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304"案件

長春

長春“304”案件指在2013年3月4日,發生在長春市西環城路與隆化路交會處,嫌犯周喜軍盜竊車牌號為“吉A·MM102”銀灰色的豐田RAV4,並將車內約兩個月大的男嬰掐死,埋在了路邊雪中的案件。長春市出動近萬名警力全城布控尋找,尋找嬰兒的微博得到了整個社會的關注,3月5日17時,迫於強大的壓力,周喜軍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隨後交待其惡行。得知訊息後的嬰兒家屬隨即悲痛,母親聞噩耗後精神崩潰,被送入醫院。3·04長春盜車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喜軍已於2013年3月7日下午6時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事件背景

原因

長春"304"案件 長春"304"案件

2013年3月4日早晨七時,許先生開車載著孩子來到自家開的超市,擔心超市室內太冷,就先把孩子放在沒有熄火的車上,自己去屋內生爐子,然後,車被盜走。

經過

孩子的母親在接受電台採訪時說,孩子睡著了,由於他們的超市在學校附近,因為買東西的學生比較多,就先把孩子留在了車上,發現車不見了。孩子母親哭訴,“把孩子給我就行,我啥也不追究。”

丟失的孩子為一名兩個月大男嬰,左肩有胎記,用粉白色相間毯子包裹,內穿紅色、黃色衣服。被盜車輛為銀灰色豐田RAV4,車牌號碼為吉A·MM102,四個輪胎綁有紅繩。

失竊車輛示意圖 失竊車輛示意圖

發現車輛被盜,許先生向媒體求助並報警。吉林交通廣播FM103.8為開走RAV4的人留下一部“真情”電話,電台主持人稱,這個電話只屬於你、你的家人和主持人,“只要你在把車停下來,保證孩子的安全,我們都可以不追究。”多家電視台、電台、各大新聞網站也在不斷地滾動播出,並派出多路記者追蹤採訪。

結果

3·04長春盜車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喜軍已於2013年3月7日下午6時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

事件狀態

嬰兒照片 嬰兒照片

3月5日晚,記者從吉林警方了解到,經晝夜連續工作,通過多種偵查手段,公安機關將周喜軍列為“304”案件重點嫌疑人。迫於公安機關強大壓力,周喜軍於5日17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而被人廣泛關注的兩個月大孩子已被其殺害。

經初步審訊,周喜軍,男,48歲,吉林公主嶺市人,住長春市經開區。 據周喜軍交代,4日7時許,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會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汽車(車牌號吉AMM102)盜走後。4日8時20分許,周喜軍將嬰兒衣物和被盜車輛丟棄在公主嶺永發鄉營城子村後潛逃。 案件相關工作正在深入進行中。

疑犯資料

嫌疑人周喜軍 嫌疑人周喜軍

姓名:周喜軍

性別:男

年齡:49歲(2013年)

籍貫:吉林省公主嶺市人,住長春市經開區,原籍公主嶺,現戶口長春。

生日:1964年出生

前科:2002年因猥褻婦女被勞教2年

事件經過

公安部門

4日10時許,長春市公安局召開發布會,長春市警方在了解此事後,交警、巡警、特警在內的總計3500餘名警力全城搜尋失竊的汽車。

4日下午,吉林省公安廳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吉林省公安廳向遼寧、黑龍江、內蒙古警方發出協查通報後,立即向公安部報告,公安部明確支持,必要時將動員其他省份協助工作,力爭第一時間找到“304”案件隨車丟失嬰兒。

18時許,吉林副省長、公安廳廳長黃關春主持召開會議,決定成立“304”案件專案指揮部,組織長春城區及縣市近萬名警力,連夜上崗,以找孩子為第一目標,全面開展大範圍清查搜查。

社會力量

事發後,長春很多計程車和私家車了解這件事後便立即開始參與尋找,有數百輛計程車放棄了運營,很多私家車主也放棄了工作,自發地在全城開始搜尋被盜車輛和襁褓嬰兒。

為了震懾犯罪嫌疑人,幾乎所有加入到搜尋行動中的車輛,都開啟了雙閃應急燈。長春市一些媒體和網友呼籲,希望其他銀灰色RAV4車儘量不要出行,以免給尋找男嬰的愛心隊伍和警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一些私家車主帶上了處於哺乳期的妻子,隨時準備給這名男嬰餵奶。

事件結果

周喜軍自首 周喜軍自首

嫌犯周喜軍在5日向警方自首。據周喜軍交代,偷車後,周發現男嬰哭鬧,遂將孩子掐死,埋在了路邊雪中。

據周喜軍交代,3月4日上午7時許,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吉普車(車牌號吉AMM102)盜走後,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途中發現被盜車后座上有一名嬰兒,車輛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至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於雪中。

4日上午8時20分許,周喜軍將嬰兒衣物和被盜車輛丟棄在公主嶺市永發鄉營城子村後潛逃。經初步審訊,周喜軍,男,48歲,吉林省公主嶺市人,住長春市經開區。

孩子母親被送往醫院 孩子母親被送往醫院

當晚20時許,失蹤男嬰的家人從警方得到信息後,全家人都悲痛地痛哭起來,而遇難男嬰的母親當即暈倒,被急救車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據家屬介紹,由於孩子母親受刺激太大,精神幾乎已經崩潰,目前在醫院神經科接受治療。

在醫院內,男嬰的舅姥爺李先生說,在沒有得到警方確切訊息時,眾親屬都滿懷期望,沒有想到兇手竟然如此狠心下此毒手,這一噩耗讓所有親屬都陷入悲痛中。雖然孩子不在了,但是他和親屬們還是要感謝關心、幫助過他們的各方人士,兩天來,很多的哥、私家車主們放棄工作和休息,幫助他們找尋孩子,大家付出了很多,“謝謝,謝謝大家。”李先生說。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法審理被告人周喜軍故意殺人盜竊案,並做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17098.5元。宣判之後,周喜軍提出了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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