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文化局

基本概況

根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長寧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滬委發[2001]457號)的規定,設定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局。上海市長寧區文化局是主管全區文化事業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結合本區實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
(三)管理全區民眾文化藝術事業、公共圖書館事業、文物管理事業、和社會文化社團等;
(四)依法管理全區文化娛樂、演出、電影放映、音像、圖書報刊、業餘藝術教育等文化市場;
(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長寧區文化局設三個職能科(室),即:行政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社會文化管理科、文化市場管理科。

科室職責

(一)行政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1、負責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2、負責對外聯絡、對內協調工作;
3、負責信訪、信息、督查等工作,
4、負責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統戰、老幹部、工會、共青團等黨群工作;
5、負責人事管理及人才發展工作;
6、負責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及會計委派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愛國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二)社會文化管理科
1、貫徹執行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編制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
2、依法推進本區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3、組織開展全區性民眾文化工作;加強民眾性文化隊伍的建設;
4、依法管理公共圖書館,推動公共圖書館的建設和發展;
5、負責區級民眾性文化藝術社團和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開辦、變更、註銷登記前的審查、監督,指導其依法開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民眾文化社團的黨建工作。
6、負責全區老年非學歷教育,指導組織各級各類老年文化娛樂工作;管理全區業餘藝術教育;
7、負責區民眾文化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科
1、依法對本區的文化市場進行管理,負責各類娛樂場所、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營業性演出、民間職業劇團等項目的審批、報批工作,並頒發有關許可證;
2、依法管理本區的電影放映市場;
3、督促檢查文化市場法規的執行情況;
4、協調文化市場招商工作,發展和繁榮區域文化市場;
5、負責行政訴訟應訴和聽證工作;;
6、負責對文化市場行業協會的管理和組織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延安西路719號佳都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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