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介紹
二、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籌集、監督管理和支付工作;承擔分析、統計和上報醫療保險等數據工作。
三、負責制定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的預決算管理辦法、財務管理辦法、內部審計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審查、審批工作;承擔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及參保對象執行各項醫療保險政策情況的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考核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醫療補助費用的管理和報銷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工傷人員醫療費用的審核報銷工作。
六、負責特殊人群(離休幹部、傷殘軍人、現役軍人等)醫療費用的審核報銷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中心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等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各類綜合事務;擬草貫徹落實有關醫保政策的計畫、方案及管理辦法;負責中心綜合財務管理和核算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劃撥、支付、個人賬戶管理及基金收支定期分析工作;牽頭分析、統計、上報各類數據。
二、審核科
審核參保人員、特殊人群(離休幹部、傷殘軍人、現役軍人等)醫療費用;承擔參保人員轉診、轉院、異地就醫、特檢特治等審批工作;承辦參保人員特殊疾病鑑定結論的核定及證件辦理工作;負責大額補充醫療保險費用的申報辦理;管理和審核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醫療補助費用;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建立並管理資料庫和業務基礎檔案;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報銷醫療費用進行現場審核,協助做好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監管科
承擔醫療機構、藥店定點資格的審核;監督檢查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參保對象執行醫療保險政策情況;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店提供的醫療保險服務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協助區價格主管部門對其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處理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經辦機構等的業務投訴;協助對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報銷醫療費用的現場審核工作。
四、參保科
承辦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參保登記和證卡發放工作;負責基金征繳工作,核定參保單位與職工的繳費基數、繳費金額,編制各類保險費征繳計畫;分類建立並管理參保單位和個人的資料與資料庫,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建立並管理業務基礎檔案;承辦欠費單位和個人的催繳和停保工作;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和管理工作;負責各項業務政策的宣傳及諮詢工作。
五、工傷和生育保險科
審核參保職工的工傷和生育醫療費用;審核行政事業單位工傷人員醫療費用;承擔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異地就醫審批報批工作;負責參保職工工傷職業康復工作,參與參保職工工傷性質認定;負責城鎮職工工傷補充保險政策的執行和業務指導工作;管理工傷和生育保險基金,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建立並管理資料庫和業務基礎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