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程
2005年12月,鑫諾由原德恆律師事務所(原中國律師事務中心)中濟律師事務所等6名律師合夥創建。成立後業務穩步發展,人員、收入不斷增加。
2006年12月,鑫諾合伙人9人,執業律師39人,業務收入1388餘萬元,給國家納稅169萬餘元。
2007年12月,鑫諾合伙人13人,執業律師57人,業務收入1811餘萬元,納稅187萬元。
2008年12月,鑫諾合伙人17人,執業律師達到75人,業務收入達2019餘萬元,納稅248萬餘元。
2009年12月, 鑫諾合伙人24人,執業律師81人,業務收入2887餘萬元,納稅357萬元。
2010年12月, 鑫諾合伙人達到40人,執業律師達到102人,另有實習律師20餘人,業務收入達到5078萬元,為國家納稅697萬元。
經過五年的發展,鑫諾在北京1400多家律師事務所中規模、收入等綜合排名進入前30名,在全國律師事務所排名進入前100名。鑫諾的客戶也不斷增加,其中為國務院國資委直屬央企提供常年或專項法律服務的達到11家。除為客戶提供法律服務外,鑫諾還成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學生實習基地,擔負北京師範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律實務、法律倫理兩門課程的教學和考評,為國家法學教育和研究做出了貢獻。
專業優勢
鑫諾擁有良好的人才選拔和培養機制。執業律師隊伍中,很多不僅具有國內外著名法學院校法學教育和研究背景,還很多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機關,跨國公司、大型國企,科研院所、以及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和執業經歷,其中,有12名律師曾在各級人民法院工作過。鑫諾合伙人郭振忠律師擔任全國律協經濟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全國律協指定全國律師基礎培訓教材《律師執業基本技能》一書的主編。
2007年 9月,鑫諾入選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專業分數排名全市第二。
2009年 6月,鑫諾律師積極參加北京市律協專業委員會換屆選舉,有31名律師入選北京市律師協會29個專業委員會的委員,其中3名律師擔任正副主任。
鑫諾特別注重律師的專業發展和團隊合作,擁有健全的業務分工和質量內控體系。律師勤於鑽研、勇於創新,善於合作, 逐步形成了多支專業服務團隊,鑫諾全體律師根據其業務專長和發展方向被編入,現有9個專業團隊。律師以一1或兩2個專業團隊的業務為主執業,同時與其他專業團隊律師密切合作。當客戶有其他專業、或者多專業、跨專業領域服務需求時,鑫諾可以由相應的專業團隊或者臨時組建的跨專業團隊提供服務,確保客戶能夠得到專業律師的服務。專業團隊建設使得鑫諾律師的業務精益求精,服務臻於完美服務的及時、高效和精準。
鑫諾具有豐富的訴訟、仲裁代理經驗,在國內各級法院、各類仲裁機構均有大量成功的代理記錄,涉及民事、經濟、刑事、行政、涉外等不同領域的一審、二審、再審、執行等各訴訟階段。
在通過訴訟仲裁解決糾紛爭議基礎上,鑫諾律師把握中國的最新立法動態,面向大中型企業,及時了解客戶的需求,遵循具有國際水準的法律服務標準和實務操作規範,超越傳統法律顧問服務局限,組織有豐富訴訟經驗的律師辦理非訴訟業務,用訴訟律師解決非訴訟法律問題,完成了一系列重大的非訴法律服務業務。在企業法律風險調查、評估和防控體系建設、企業併購、資產重組,呆壞賬清收、破產重整,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結算、國際投資、貿易等領域開拓創新,業績斐然,能夠為大中型企業提供全方位、深層次、優質、高效的服務。
發展理念
鑫諾信守一諾千金、誠實信用的理念,忠實於客戶利益,嚴格按照律師法的規定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有關規章、規範和規則執業,嚴格按國家規定收費,嚴格按委託契約約定辦理委託事務,認真、虛心接受客戶、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根據律師法、契約法,鑫諾律師違法違規執業、違反委託契約約定或有其他過錯給客戶造成損失,客戶有權要求鑫諾賠償,鑫諾有責任給予賠償。
根據律師法、合夥企業法和鑫諾章程,鑫諾全體合夥律師按合夥協定和章程參與鑫諾決策,對鑫諾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鑫諾的責任就是鑫諾合伙人的責任。如果鑫諾的財產不足以賠償客戶損失,鑫諾有近40名合夥律師,每個合夥律師個人都有責任予以賠償。
為確保客戶及時得到賠償,減輕律師執業風險,鑫諾作為北京市律協會員統一參加了中國平安保險股份公司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單次事故賠償限額為600萬元,每年累計賠償限額為4億元。
客戶對鑫諾承辦律師的服務不滿,可直接向承辦律師提出,如無法與律師協商解決,認為律師違規違紀,需更換律師、解除契約、認為應當退費賠償,可以向鑫諾執業風紀股長會提出,如對鑫諾的處理不滿,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協投訴。
鑫諾成立5年來,因為嚴格管理,信守承諾,規範執業,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協的任何處罰和懲戒。
管理結構
鑫諾是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由全體合伙人組成的合伙人會議是事務所的決策機構,負責制定事務所的基本制度,選舉和聘任事務所負責人。
鑫諾合伙人會議嚴格執行律師法以及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規定,制定了鑫諾律師統一收案收費制度,利益衝突審查制度、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集體研究和請示報告制度,糾紛調解和投訴查處制度,年度考核制度,案卷歸檔管理制度;
鑫諾在合伙人會議下設三個委員會,具體負責事務所的管理:
業務指導委員會負責業務規劃和指導、業務培訓和考評、專業團隊的籌建和協作等。
執業風紀股長會負責受理客戶投訴,協調、解決律師與客戶糾紛,對違約違規違紀律師進行處罰。
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合伙人會議以及業務指導委員會和執業風紀股長會的決議和決定,負責事務所的日常管理和運作。
主要客戶
鑫諾已經在眾多領域為眾多客戶提供過良好的法律服務,得到了廣泛、持續的好評。
鑫諾的現有客戶包括:
Ø有色金屬行業:中國鋁業公司、中國鋁業股份公司、中國有色礦業集團公司、中礦國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礦資源鑽探公司、中鋁國際工程公司、國家有色金屬工業局。
Ø鐵路建設行業:中國鐵路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中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物資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外服公司、中鐵十二局。
Ø工程建設行業: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中國路橋工程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有限公司、中國交通物資總公司下屬西南公司、中南公司、長江三峽工程開發建設總公司、中煤建設集團、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天辰工程公司。
Ø電力行業:中國電力投資工程有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工程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公司、新華水利水電有限公司、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Ø生物、醫藥行業: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中生北控有限公司。
Ø能源行業: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北京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國節能投資有限公司、中國化工裝備總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二三建設總公司。
Ø其他企業:中國輕工業品進出口總公司、中國包裝總公司、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一汽集團、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船舶系統工程部、中國交通進出口總公司、中華通信系統有限公司。
Ø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投資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昆明辦事處、中國華陽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科研院所:中國科學院軟體研究所、中科院光電研究院、中科院過程研究所、國家糧食科學院、中科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航空工業規劃設計研究院、中國地區開發促進會文教委員會。Ø
Ø出版機構: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股份公司、金融時報社。
Ø政府機構: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國家審計署機關事務局、北京豐臺區盧溝橋鄉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山區技術監督局。
Ø社會團體:中國國際投資促進會、中國地區開發促進會文教委員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