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的新政失敗以後,北宋的朝政越來越腐敗,特別是在京城開封府,權貴大臣貪污受賄的風氣十分嚴重;一些皇親國戚更是肆無忌憚,不把國法放在眼裡。後來,開封府來了個新任知府包拯,這種情況才有了點改變。
包拯是瀘州合肥人,早年做過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的縣令。有一次,縣裡發生一個案件,有個農民夜裡把耕牛拴在牛棚里,早上起來,發現牛躺倒在地上,嘴裡淌著血,打開牛嘴一看,原來牛的舌頭被人割掉了。這個農民又氣又心痛,就趕到縣衙門告狀,要求包拯為他查究割牛舌的人。
這個無頭案該往哪裡去查呢?包拯想了一下,就跟告狀的農民說:“你先別聲張,回去把你家的牛宰了再說。”
農民本來捨不得宰耕牛,按當時的法律,耕牛是不好私自屠宰的。但是一來,割掉了舌頭的牛也活不了多少天;二來,縣官叫他宰牛,也用不到怕犯法。
那農民回家後,果真把耕牛殺掉了。第二天,天長縣衙門裡就有人來告發農民私宰耕牛。
包拯問明情況,立刻沉下臉,吆喝一聲說:“好大膽的傢伙,你把人家養的牛割了舌頭,反到來告人私宰耕牛?”
那個傢伙一聽就呆了,伏在地上直磕頭,老老實實供認是他幹的。
原來,割牛舌的人跟那個農民有冤仇,所以先割了牛舌,又去告發牛主人宰牛。
從那以後,包拯審案的名聲就傳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