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承辦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建立建全科學化、法制化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措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具體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擬訂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全區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對全區政府系統部門的人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負責管理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工作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工作。
(五)協調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促進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隊伍建設。
(六)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晉升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退職工作。
(七)負責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協調、指導政府系統各部門的全區性獎勵表彰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轉業退伍軍人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
(十)負責對全區用人單位、勞動者、職業中介機構、社會培訓機構遵守勞動保險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協助局領導處理黨務、政務工作、機構編制和機關日常工作;制訂本局的工作計畫和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局領導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收發、會議組織、信訪、保密、保衛、辦公設備、財務、公物管理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及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局人員考勤和考核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協調企業軍轉幹部政策落實和解困工作。
(二)人事股
工作職責:具體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招考錄用工作;負責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協調政府各部門的全區性表彰工作;負責科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人員因公出國(境)的政審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區鄉土人才的開發和管理工作;協調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負責轉業退伍軍人安置工作。
(三)勞動保障股
工作職責:具體負責勞動、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依法對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勞動契約實行管理;協調指導勞動用工和分配等制度改革;負責管理全區勞動力市場;負責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退休、退職人員審批工作;負責外來勞動力管理;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組織推動全區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規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及資金撥付管理;協調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