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鐘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

機構簡介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規劃財務股、機關事業軍轉人事管理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業能力建設股、工資福利與勞動關係股、社會保險監管與促進就業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勞動保障監察與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這1辦7股;局屬事業單位有四所三中心一大隊,即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縣失業保險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縣就業服務中心,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局機關人員現有在職人員20人,局屬二層機構事業單位現有在職人員48人。

主要職責

鐘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的實施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實施意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辦法,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的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等規範性工作。貫徹執行完善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實施辦法,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實施意見,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

(七)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實施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規劃、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九)負責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貫徹執行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

(十二)制定並完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的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的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做好人才統計、工資統計工作,做好預測預報工作。

(十四)指導和管理本局所屬事業單位。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周 軍(局長):主持局行政管理全面工作,兼管規劃財務股及幹部人事工作;主持局黨務工作,兼管幹部教育、政治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駱富生(副局長):分管機關事業軍轉人事管理股、工資福利與勞動關係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業能力建設股、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負責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工作。

黃志光(副局長):分管社會保險監管與就業促進股、調解仲裁管理股、勞動保障監察與政策法規股、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負責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工作。

鍾筠東(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縣就業服務中心、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工作;分管紀檢、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馮鏡明(副主任科員):負責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工作職責:負責全局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局有關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印章保管、文書檔案、信息安全保密、接待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宣傳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接訪、受理、督查工作;負責局領導決定事項、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機構編制、工資管理和所屬單位人員的考核、任免、調配、獎勵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工作。協助局黨組監督檢查本局和所屬單位執行黨的重大決議、國家的法律法規情況;負責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員、幹部、工作人員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受理對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員和監督對象的檢舉、控告的申訴;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及反腐敗抓源頭各項工作,進行行政執法監察;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和職工進行黨紀及職業道德教育;參與對局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完成上級紀檢、監察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本局的黨群、精神文明、綜治、平安建設、安全生產、計畫生育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新樓四樓

(二)規劃財務股

1、工作職責: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基金)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科技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承擔局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日常財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本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工作,並承擔本局綜合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舊樓五樓

(三)機關事業軍轉人事管理股

1、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綜合管理全縣行政機關公務員及政府序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關於公務員分類、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貫徹落實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有關政策;負責全縣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貫徹落實公務員獎勵政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獎勵的獎勵活動。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核准或審核事宜,承辦公開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備案,承辦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項並監督實施;負責事業單位競爭上崗方案的審核、備案和指導工作。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安置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落實人員調配及隨軍家屬安置政策;承擔縣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舊樓三樓

(四)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1、工作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職稱綜合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縣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和繼續教育平台管理;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落實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劃和管理全縣職業培訓機構;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和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鑑定)評審或上報管理工作;執行國家職工分類、職業技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承辦職業能力建設和就業培訓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負責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舊樓四樓

(五)工資福利與勞動關係股

1、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擬定實施落實方案、辦法;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和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負責對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年休假情況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資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調整變動核准工作;負責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方案審核工作;完善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承辦國有企業工效掛鈎方案審批;落實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和勞動關係三方協商機制等相關政策。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舊樓四樓

(六)社會保險監管與就業促進股

1、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各項社會保險發展規劃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事項;負責全縣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核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工傷預防、工傷認定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等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監督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承辦企業年金運營機構基金管理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監督制度;協助開展社會保險審計工作,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違法案件。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力流動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實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承辦就業、人力資源市場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落實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舊樓三樓

(七)調解仲裁管理股

1、工作職責:指導、檢查、監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組織宣傳勞動人事調解仲裁法律、法規,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調處全縣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協調處理重大勞動、疑難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勞動人事仲裁專、兼職仲裁員的管理工作;參與集體契約的審查;按照自願原則對勞動(聘用)契約進行鑑證審查;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新樓三樓

(八)勞動保障監察與政策法規股

1、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訂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違法違紀案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因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到相關部門的關係和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域範圍內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工作。貫徹落實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政策法規及行政審批等方面的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普法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活動;承擔本局行政審批事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政務服務中心人員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辦公地點:新樓三樓

下屬單位

(一)鐘山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

1、工作職責:各類所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管理;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2、辦公地點:新樓二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二)鐘山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所

1、工作職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和管理;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劃撥。

2、辦公地點:新樓二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三)鐘山縣失業保險所

1、工作職責: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和統計;負責失業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管理;核定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發放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撥付失業人員職業培訓、職業介紹補貼費用;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諮詢服務等。

2、辦公地點:新樓二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四)鐘山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1、工作職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籌集、征繳和管理;醫療、工傷、生育費用支付。

2、辦公地點:新樓二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五)鐘山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

1、工作職責:宣傳、貫徹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政策、法規;辦理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負責參保農民繳費征繳工作;農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與管理,審核辦理參保人員退保、轉移、領取養老金手續。

2、辦公地點:新樓二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

(六)鐘山縣就業服務中心

1、工作職責:公共就業服務;就業和再就業實施;再就業援助;就業再就業培訓;職業介紹;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和有序流動;勞務輸出;勞務派遣;勞動力市場管理;城鎮勞動力就業統計。

2、辦公地點:新樓一樓

(七)鐘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1、工作職責:大中專畢業生報到登記;畢業生就業和創業服務;人才交流服務。

2、辦公地點:舊樓三樓

(八)鐘山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1、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擬訂全縣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違法違紀案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因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到相關部門的關係和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域範圍內各類用人單位的勞動監察工作。

2、辦公地點:新樓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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