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負責調節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和綜合管理工業生產,組織與指導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調整,提出重點行業、產品調整方案。
(二)負責全縣工商企業規劃、發展和改革,研究分析工商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為工商企業的發展提供諮詢、信息服務和市場導向,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研究、分析工商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指導工商企業調整產業結構和企業布局,引導區域間經濟技術合作。
(四)負責國有工商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破產後尚未組建的工商企業的重組及重組後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五)負責研究推進全縣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開發新產品,爭創名牌產品;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
(六)負責對現有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七)負責依法對煤炭市場,成品油市場進行管理,規範市場行為。
(八)負責道口安全工作。
(九)負責全縣手工業聯社管理工作。
(十)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科技路線、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縣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制定全縣科技發展戰略、科技法規、規章和政策。
(十一) 負責組織和指導科技改革、建立適應經濟建設需要的科技體制和運行機制。
(十二)負責綜合管理科研攻關,實現技術產業化,中藥現代化,科技成果及其推廣,技術市場、星火計畫、火炬計畫、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檔案,科技保密。
(十三)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四)負責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經濟局(縣科學技術局、縣中小企業發展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收發檔案及處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採購及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印鑑及介紹信管理工作;負責各種會務及來人來訪接待安排工作;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勞資工作;負責各類統計報表填報;負責住房公積金及政府和社會公益性集資、捐款的核算、收繳和信息發布,公務招待登記和履行核算手續。
根據國家關於經濟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經濟科技工作等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及其他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經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二)經濟運行投資規劃科。
負責檢測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規劃開發技術改造項目,努力套用新技術,開發新產品,爭創各級名牌;協調交通、電力等部門工作;對全縣各類企業的生產、經營以及環境提供優質服務,提出全縣企業發展目標及方向,對所屬企業進行綜合管理;做好改制企業前期工作,清算合資、制定方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操作,指導企業按照國家產業政策進行投資建設,制定重大技改項目的優惠政策,系統內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三)資源與綜合利用科。
對全縣煤炭市場、成品油市場進行監督,負責依法監督企業節能綜合利用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嚴格執行國家政策。
(四)中小企業創業指導科。
負責全縣中小企業規劃、發展和改革,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諮詢、信息服務和市場導向,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中小企業的管理工作;實施創業指導、技術服務、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法律維權、融資需求、管理諮詢等服務工作。
(五)科技發展計畫科。
認真宣傳並貫徹落實好國家、省、市縣科技政策、法規。充分發揮科技的引領和支撐作用;負責編制中長期科技計畫、年度計畫;負責縣本級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核、推薦、立項、管理和實施工作,以及向國家、省申報、組織實施、監督各類項目的開展工作;做好智慧財產權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專利工作專項活動;負責鎮賚縣科技發展規劃基礎材料的收集、整理、編寫工作;負責做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落實體系工作;協助做好國際科技合作工作。
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和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