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賚縣公安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部署全縣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部門職能

(一)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重要信息,並研究提出對策,偵查危害國內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研究分析全縣反恐怖鬥爭的情報信息,提高反恐、防暴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促進我縣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犯罪、刑事犯罪情況,並提出對策;偵查、協調處置重大經濟犯罪和各種刑事犯罪案件。

(五)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依法查處重特大治安案件,處置治安災害事故和群體性治安事件。

(六)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加強首腦要害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指導、組織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指導、組織實施網際網路違法信息監控和情報信息收集工作,偵查、查處各種利用信息網路進行的刑事犯罪案件。

(九)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及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建設工作。

(十)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法制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管理監督消防安全,依法查處火災事故。

(十三)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省領導來我縣視察以及來訪的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技術偵查建設工作。

(十五)籌劃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並提供服務。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機關民警培訓、公安教育及公安宣傳的計畫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負責指導、監督《吉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的貫徹實施。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督辦全縣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維護民警正當執法權益。

(十八)聯繫縣內鐵路部門的公安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公安局11個內設機構:

(一)政工監督室(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副科級建制)。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二)法制室(股級建制)。

負責公安法制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股級建制)。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四)指揮中心(辦公室,股級建制)。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五)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股級建制)。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工作。

(六)刑事偵查大隊(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股級建制)。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禁毒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綜合管理中隊、刑事技術中隊、基層基礎中隊、城鎮中隊、坦途中隊、莫莫格中隊。

(七)交通管理大隊(副科級建制)。

負責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內設:綜合管理中隊、交通管理中隊、車輛管理中隊(所)、駕駛員管理中隊、機動中隊、城鎮一中隊、城鎮二中隊、城郊中隊、坦途中隊、建平中隊、莫莫格中隊、四方坨子中隊。

(八)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行政審批辦公室,股級建制)。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管理和內部單位治安保衛,依法對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內設:綜合管理中隊、內保中隊、戶政中隊、行業場所管理中隊。

(九)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股級建制)。

負責經濟犯罪案件偵破和依法打擊工作。

(十)巡邏大隊(股級建制)。

負責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服務民眾和警務支援工作。

內設:綜合管理中隊、案件中隊、第一巡邏中隊、第二巡邏中隊、第三巡邏中隊、第四巡邏中隊。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隊(股級建制)。

負責出入境管理和轄區內境外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局長李占偉歷任: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民警,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刑偵破科副科長,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副局級偵察員,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副局長,吉林省通榆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吉林省大安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政委、紀檢委書記,吉林省鎮賚縣縣長助理、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吉林省縣長助理、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查長 領導分工:主持縣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控申科,聯繫保全公司

黨委副書記、政委、紀檢委書記 李忠良 歷任: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幸福派出所民警,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偵察員、副大隊長、大隊長、副支隊長,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下派到大安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省白城市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 領導分工: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抓全面工作,主抓思想政治、黨建和隊伍管理工作,分管政工監督室、法制大隊。

副局長王國峰歷任: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派出所科員,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科員,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巡警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副局級偵察員,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戶政管理大隊、基層派出所、情報信息中心、油田安全保衛大隊

副局長孫力強 歷任: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民警,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科員,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科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科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行政科科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副局級偵察員,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指揮長,吉林省鎮賚縣公安局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局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警務保障室,聯繫縣武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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