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環境保護局

鎮平縣環境保護局,主要是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度進,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等。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縣轄區內的排污單位的污染防治實行直接監督管理。

(二)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度進;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環境保護內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縣各類環境功能區劃。

(三)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依法查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承辦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處理民眾有關環境保護的信訪案事件;指導和監督環保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四)監督管理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 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全縣自然保護規劃;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

(五)負責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生物技術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粉塵、噪聲、振動、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電磁波輻射、機動車及生物技術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公布禁止(或嚴格控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組織實施縣城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頌布的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技術規範及全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七)組織全縣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污染源限期治理、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集中控制、“三同時”(即建設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按國家規定審批縣管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項目等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表;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縣城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制定、運行監控和定量考核工作。

(八)組織全縣環境保護科研工作,管理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與推廣工作;負責審查污染源限期治理方案。

(九)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督;編制限額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表。

(十)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一)承擔縣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環境保護局設三個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負責黨務、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衛生、保衛、後勤和接待、共青團、婦聯、工會、計畫生育、文明單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辦理日常事務和督查、催辦事項;承擔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

負責環境保護政策、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指導、協調全縣環境保護法制建設;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負責環保系統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處理有關環境保護的信訪案件;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

(三)管理股

監督實施全縣工業污染防治、縣城環境綜合整治和排污收費等方面的政策、法規和標準;參與全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制定、監控和考評;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和污染源限期治理;對有毒化學品、電磁輻射及放射性污染進行環境管理;監督管理地面水功能區劃、水源保護區、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等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經濟技術政策、產業政策及標準;引進、普及和推廣環保技術;制定全縣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

地理位置

地址:河南省南陽市鎮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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