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平縣政府辦

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主要職責

(一)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各部門、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反饋報告。

(七)承辦各級人大代表的建議和各級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八)負責政府口各單位的協調工作和全縣無線電管理工作。

(九)做好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等項政府法制工作。

(十)圍繞中心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提供政務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十一)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管理領導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和鎮平賓館。

(十三)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辦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撰寫工作;負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檔案的初級審核把關工作;指導、培訓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的檔案規範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的機要、檔案、保密工作;負責辦公室人事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綜合性檔案、講話、匯報材料的組寫工作;負責縣政府或政府領導各類講話、匯報材料、工作總結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收集縣政府經濟和社會發展運行等情況,並及時編寫下發。

(三)信息科

負責政務信息編髮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或反饋政務信息,收集本級政府及各鄉鎮政府所需要的各種信息,指導培訓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工作。

(四)法制科(對外掛縣政府法制辦牌子)

負責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把關、指導實施和解釋諮詢工作;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和行政複議工作;受縣政府領導委託,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政教辦理科

負責辦公室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政府口各單位的協調工作及縣政府的檔案、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辦理好縣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六)調研室

圍繞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領導思路,當好參謀助手;負責指導和培訓各鄉鎮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的調查研究工作。

(七)縣民族宗教局(對外掛牌子)

宣傳、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協調民族關係,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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