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原縣衛計局

鎮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成立於2015年5月,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現有工作人員62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兼副局長1名,副局長兼城鎮辦主任1名,副局長5名,紀委書記1名,計生協會長1名,副會長1名,城鎮辦副主任1名,主任科員6名,副主任科員2名,工作人員42名。

基本情況

鎮原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成立於2015年5月,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人秘股、監察室(黨務辦)、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股)、規劃與信息股、醫政股(維護患者權益股、體制改革股、醫改辦)、疾病預防控制與婦幼健康服務股、衛生應急股(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股)、宣傳與科技股(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基層指導股、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股、城鎮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等12個股室;設立中共鎮原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紀委、鎮原縣監察局派駐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監察室;隸屬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管理的機構有縣第一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局、縣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管理辦公室、縣城鎮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公室、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綜合監督執法局、縣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箇中心衛生院及13個鄉鎮衛生院等27個衛生計生單位。縣計畫生育協會為掛牌單位,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為掛靠單位。
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1名副局長兼任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掛牌機構領導職數1名(計畫生育協會副會長),工作人員21名。核定機關工勤編制2名。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委書記)。
現有工作人員62名,其中局長1名,黨委書記兼副局長1名,副局長兼城鎮辦主任1名,副局長5名,紀委書記1名,計生協會長1名,副會長1名,城鎮辦副主任1名,主任科員6名,副主任科員2名,工作人員42名。

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推進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的地方性規章制度、政策措施和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服務資源配置。
2、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療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按職責分工組織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宣傳貫徹和追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4、擬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完善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6、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7、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及甘肅省藥品增補目錄,指導落實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8、組織實施促進全縣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擬訂計畫生育目標管理方案,組織計畫生育工作考評,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承擔再生育指標的審核審批和計畫生育基本情況的核實;協調有關機構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10、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1、擬訂並實施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科技發展規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科研攻關工作,做好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實施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12、負責全縣衛生和計畫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監督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13、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14、制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及相關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行業監管。
15、對鄉鎮計畫生育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16、承擔全縣重大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負責患者權益維護,保障患者在就醫過程中的基本權益。
18、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聯繫指導有關協會、學會工作。
1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何永宏:局長
魏 奎:黨委書記、副局長
張發海:紀委書記
劉耀勤:副局長
羅進銀:副局長、城鎮人口計畫生育辦公室主任

段傑:副局長
徐普高:副局長
王志謙:副局長
安 定:副局長
張廣仁:計畫生育協會會長
李鴻飛:計畫生育協會副會長
趙立崗:城鎮人口計畫生育辦公室副主任
慕博信:主任科員
張志權:主任科員
安衛民:主任科員
馬建榮:主任科員
范紀元:主任科員
何其嵩:主任科員
徐等懷:副主任科員
徐振平:副主任科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