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萬壽

鍾萬壽,男,漢族,1957年11月出生,重慶萬州人,大專文化,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11月,經萬州區委批准,萬州區紀委監委對萬州區房屋管理中心六級職員鍾萬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鍾萬壽開除黨籍處分;由萬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5.08—1976.12 四川省萬縣分水鄉插隊落戶

1976.12—1980.12 部隊服役

1980.12—1993.12 四川省萬縣市房地產管理處保衛幹事、政治辦公室副主任

1993.12—1997.06 四川省萬縣市房地產管理處第一房管所所長

1997.06—1998.05 重慶市萬縣市房地產管理處第一房管所所長

1998.05—1999.08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管理處第一房管所所長

1999.08—2003.03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管理處副主任

2003.03—2013.08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

2013.08—2015.09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管理局六級職員

2015.09—2018.07 重慶市萬州區房屋管理中心六級職員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7日,據萬州區紀委監委訊息:萬州區房屋管理中心六級職員鍾萬壽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萬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立案調查

2018年11月8日,據萬州區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萬州區委批准,萬州區紀委監委對萬州區房屋管理中心六級職員鍾萬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萬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法雙開

鍾萬壽身為黨員幹部,負責直管公房移民搬遷安置、租賃相關工作,本應認真執行國家政策,管好國有資產,卻利慾薰心,公權私用,假借他人名義違規轉租公房獲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萬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萬州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鍾萬壽開除黨籍處分;由萬州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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