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春[明代官員]

人物生平

錢春,字若木,錢一本子。萬曆三十二年 (1604) 進士。歷任御史、湖廣按察史、福建右參政。 上三疏, 告徐兆魁邪, 為楚宗人訟冤, 求釋故宗家屬,復陳采榷之害,抗疏論方從哲為首輔不當,受帝責,調外任。天啟中,官至光祿卿,被魏忠賢黨彈劾,革職歸。崇禎時,官至戶部尚書。

史書記載

子春,字若木,萬曆三十二年進士。歷知高陽、獻二縣,征授御史。太僕少卿徐兆魁攻李三才,因痛詆顧憲成。春三疏首發其憸邪。出按湖廣,請予禮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祿少卿顧憲成恤典。 楚宗人以訐偽王事,錮高牆者甚眾,春為訟冤,尋復請釋回故宗家屬,語甚切至。鹹寧知縣滿朝薦久系,奏請釋之,因請並釋王邦才、卞孔時。又再疏劾守備中官杜茂,且備陳采榷之害,言:“臣不忍皇上聽小人之謀,名出漢桓、唐德下,為我明基禍之主。” 帝以湖廣地為福王莊田。春三疏力爭,帝降旨切責。葉向高致政去,方從哲為首輔。春抗疏言:“今天下人材則朝虛野實,貨財則野虛朝實。從哲不能救正,而第於福王則無事不曲從。臣嘗嘆皇上有為堯、舜之資,而輔佐無人。僅得王家屏、沈鯉,又俱不信用。其餘大抵庸惡陋劣,奸回媢嫉之徒,不意至從哲而風益下。臣聞從哲每向人言,輒雲內相之意,是甘為萬安、焦芳,曾趙志皋,沈一貫之不若也。” 從哲疏辨乞去。帝慰留,而責春妄言瀆奏,出為福建右參議。尋丁父艱。天啟初,起故官。召為尚寶少卿,歷遷光祿卿。五年,魏忠賢黨門克新劾春倚恃東林,父作子述,削籍歸。

崇禎九年,召拜通政使。遷戶部右侍郎,歷尚書。總督倉場,條行厘弊十事。以勞瘁予告。未幾,起南京戶部尚書。疏請皇太子出閣,從之。累疏引疾,不允。九年,條上戰守之策,並論賊三可擊狀。 帝如議敕行。十一年,黃道周、劉同升等諫楊嗣昌奪情,被貶謫。范景文等疏救,春名與焉。明年正月,削景文籍,置春不問。春為御史,甚有聲。及居大僚,循職無咎。會上疏請改折白糧,忤旨,罷歸。是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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