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錢之棼早年先後就讀諸暨北鄉私立覺民國小、杭州省立第一國小、上海澄衷中學、復旦中學,1935年夏,復旦畢業,回鄉被推薦為本村完全國小校長。一年後,赴滬進修學業後,出國深造。“七·七”蘆溝橋事變和上海“八·一三”事變相繼爆發後,經香港回國。返回故里後,即投入抗日救亡運動。1939年秋,被推舉為明鏡鄉鄉長。在中國共產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影響下,決意與共產黨合作抗日。
個人事跡
1942年5月,諸暨淪陷,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武裝——泌湖鄉抗日自衛隊成立後,錢之棼建立起明鏡鄉抗日自衛隊。為壯大人民的抗日力量,毅然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不但將明鏡鄉自衛隊的全部武裝加入泌湖鄉抗日自衛隊,而且還主動做姚江鄉、朱公鄉兩鄉長的工作,後成立諸北四鄉抗日自衛委員會,任主任,並成立四鄉抗日自衛隊(簡稱四鄉聯隊)。四鄉聯隊剿土匪、滅漢奸、打擊日偽軍,保護了諸北地區的社會安定,深受民眾擁護。毗鄰的長宜、長和、長泰、大連等四鄉先後加入,8月,成立八鄉抗日自衛委員會,仍任主任。1942年底,八鄉聯隊上升為浙東抗日主力赴四明後,日、偽、頑反革命氣焰囂張,在這極端困難的條件下,協助馬青重建革命武裝——“小三八”部隊。為使弱小的人民武裝在強敵中生存和發展,經多方聯絡,疏通關係,將“小三八”部隊掛名國民黨姚江區抗日自衛大隊,任大隊長,以應付上層和各方面的關係。由於為抗日民族事業積極努力,遭日偽頑反動勢力仇恨,兩度家園被焚、一度被捕,但絲毫沒有動搖他與共產黨全作抗日的決心。1944年秋,國民黨頑固派以勾結“共匪”罪,撤消其明鏡鄉鄉長職務。1945年1月,錢之棼受中共浙東區黨委邀請他赴四明山參加在餘姚召開的浙東各界人民臨時代表大會,為大會主席團的11名委員之一,並被當選為浙東臨時參議會議員,後任金蕭支隊諸暨辦事處副主任等職。
1945年9月,新四軍浙東主力奉命北撤,錢之棼以“奸匪”罪遭國民黨當局通緝,中共諸暨黨組織將其秘密轉移到上海。1946年11月,被捕入獄。在獄中,堅信革命必勝,真理不滅,後經親友營救出獄。此後雖與共產黨失去聯繫,但仍關心革命鬥爭。解放前夕,曾將遭反動派追捕的著名革命作家馮雪峰隱藏在自已寓所一月余,直至解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諸暨農業稅助征會主任、省商業廳行政室主任、省工商聯辦公室主任等職,當選為浙江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58年被錯劃為右派,文革中遭迫害。1979年3月平反,任浙江省文史館館員。1981年9月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