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量考評

所謂銷售量考評,是指通過統計一定時期內企業售出產品的數量,來反映促銷業務活動成果。 第二,採用提貨制的產品,在與需方辦妥貨款結算手續,並開出提貨單後即算銷售量,統計時以提貨單上的日期為準。 第三,採用買主分類法的產品,按其不同的分類統計已售出的產品數量。

所謂銷售量考評,是指通過統計一定時期內企業售出產品的數量,來反映促銷業務活動成果。一般說來,銷售量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實際促銷出去的產品數量。它包括按契約供貨方式或其它供貨方式售出的產品數量,以及尚未到契約交貨期提前交貨的預交契約數量。但不包括外購產品(指由外單位購入、不需要本企業任何加工包裝,又不與本企業產品一起作價配套出售的產品)的銷售量。
銷售量的統計方法主要有:
第一,採用送貨制(包括到港交貨與出港交貨)的產品,在與運輸部門辦好託運手續後就算銷售量,統計時以承運單位的日戳為準。
第二,採用提貨制的產品,在與需方辦妥貨款結算手續,並開出提貨單後即算銷售量,統計時以提貨單上的日期為準。
第三,採用買主分類法的產品,按其不同的分類統計已售出的產品數量。如:按顧客年齡統計兒童、青年、中年、老年購買某一產品的數量,或者按顧客所在區域統計銷售量等。
無論採取上述哪種統計銷售量的方法,若出現下面幾種情況,必須沖減銷售量:
A 交貨後退回的本年度合格產品,並再次入庫的,應沖減銷售量。如顧客發現對產品的品種、規格或性能購買有誤時,要求退貨的產品。
B 交貨後退回修理的產品,如果修復後不變原用戶而另待銷售的,應沖減銷售量。
通過銷售量核算,可以分析企業產品促銷計畫完成、超額完成或未完成的原因;銷售量的升降趨勢;市場占有率變化趨勢以及從銷售量的構成上分析銷售品種的變化、新用戶的變化、銷售地區的變化、銷售對象所屬部門或主管系統的變化等等,從而為制定促銷策略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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