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一、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地方性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監督實施藥品法定標準、藥品質量管理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根據授權對藥品研究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八、管理市以下藥品監督管理機構。

概述

銅陵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全市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診斷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藥用輔料、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

主要職責

一、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定地方性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監督實施藥品法定標準、藥品質量管理規範和醫院製劑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根據授權對藥品研究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三、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標準、藥品包裝材料法定標準及產品分類管理;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和生產、經營企業備案表;實施對醫療器械產品和醫療器械企業的監督管理。
四、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醫療機構製劑管理規範;依法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審批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會同有關部門對當地媒體刊播的藥品廣告實施檢查監督。
五、組織對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單位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材料等質量的抽驗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關於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會同有關部門監督中藥材集貿市場;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監管藥品生產企業在轄區內設立的辦事機構。
六、依法監管醫療用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及特種藥械。
七、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八、管理市以下藥品監督管理機構。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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