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技巧
(1)審查銀行匯票申請書,查明被查單位與收款單位有無業務往來。
(2)審查購銷契約規定的結算方式是否為採用銀行匯票結算。
(3)在分析使用匯票結算合理性的基礎上,審查“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明細賬,審查其是否及時辦理結算,有無長期掛賬而挪用匯票存款或侵占行為。
(4)核對銀行存款和 銀行對賬單,審查其款項是否與銀行對賬單一致,如果不一致,應分析是否為 未達賬項,否則,應查明是否收到無效或過期匯票。
審查內容
1、審查企業銀行本票存款的設定是否確屬企業的業務所需,數額是否適當。
2、審查企業在辦理銀行本票存款時是否向銀行提交了委託書和申請書,是否取得相應金額的銀行匯票,並及時入賬。
3、審查銀行本票存款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4、審查多餘的或過期的銀行本票存款是否及時轉賬,有無長期掛賬的現象。
喪失
失票人可以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會計核算
1、企業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時
借: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持銀行本票購貨、收到有關發票賬單時
借: 材料採購、 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貸: 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3、企業收到銀行本票、填制進賬單到開戶銀行辦理款項入賬手續時
借:銀行存款
貸: 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