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聽說過給銀行卡“穿衣”嗎?為什麼在ATM機上查詢銀行卡時明明有錢,時隔一天卡上金額就消失不見了?原來這是一種新詐欺手法!
一些詐欺分子,利用技術手段給銀行卡穿上了“皇帝的新衣”,再利用香港銀行支票結算有1天時間差,讓不少想融資的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
目前,深圳已經發現了這種以融資為藉口,詐欺中小企業大量錢財的新型騙術,已經有不少企業上當受騙,損失巨大。檢方提醒廣大中小企業,融資難時,更要小心融資陷阱。
技術特點
缺錢去融資反被騙貼息
在一起多人涉嫌信用卡詐欺、契約詐欺案件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內外金融結算上的某些漏洞以及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謊稱能夠提供境外融資,採用多種新手法對境內的中小企業進行詐欺。
成都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四處找人提供資金支持。犯罪嫌疑人林某自稱是金馬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老總,能夠解決資金問題。
2010年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盛某、蘇某分別自稱是加拿大楓葉金融集團公司亞太地區首席代表及執行代表,與王先生商談後,約定由楓葉金融集團借給成都公司5億元人民幣,期限5年,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首期放款人民幣1000萬元,成都公司應一次性貼息首期款的18%,即180萬元。
次日,王先生按照盛某等人的要求,以自己的名義辦理了一張銀行卡接收借款,並將該卡交給盛某、蘇某。盛某隨即將卡拿去“穿衣”,並在香港存入空頭支票。
10月27日,盛某、蘇某與王先生一同到銀行自動櫃員機上進行查詢,顯示有人民幣1000萬元。盛某等人要求王先生即刻將180萬元貼息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內。隨即,盛某安排同夥攜帶銀行卡前往澳門取現,被澳門警方抓獲。
詐欺手法
銀行卡穿衣+結算時間差
犯罪嫌疑人以提供融資貸款為藉口,物色到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主後,便派出專門負責談判的人員冒充境外金融財團代表與被害人進行談判,並與被害人簽訂所謂的“借款意向書”,同意按內地銀行貸款利率出借大額資金,但要求被害人額外支付12%至18%不等的“貼息”、“保證金”或“資金移動費”等費用。
此時,犯罪嫌疑人會要求被害人以個人名義在內地銀行辦理一張銀行卡用於接收借款,然後藉口調查被害人資信狀況取走銀行卡,交給專門負責偽造銀行卡的人員對該卡進行“穿衣”。
所謂“穿衣”:亦叫“貼卡”,即將香港銀行卡的資料通過技術手段覆蓋到內地的銀行卡上;在ATM機上查詢被“穿衣”的內地銀行卡時,顯示的是香港銀行卡的內容。
香港銀行在支票結算上存在1天的時間差,銀行次日發現是空頭支票則撤銷記錄。
犯罪嫌疑人利用這個時間差,陪同被害人在內地ATM機上查詢被“穿衣”的銀行卡,就會顯示出通過空頭支票存入的金額。
典型案例
製造偽卡盜刷巨款
被害人何先生需要購買外匯,“香港老闆”劉某稱願意幫忙。雙方約定,由何先生開設銀行賬戶並存入人民幣1000萬元供劉某查詢,以證明其購買外匯的誠意。該銀行卡由何先生保管,但密碼則由劉某等人掌握。劉某等人與何先生到銀行自動櫃員機修改密碼時,伺機竊取了銀行卡資料並製作偽卡。
2010年7月6日,何先生依約將1000萬元存入該銀行賬戶,劉某等立即聯繫犯罪嫌疑人盛某等安排同夥楊某、江某等攜帶偽造好的銀行卡前往澳門套取現金,何先生的銀行卡被盜刷299萬元。
詐欺手法
賬戶共管+複製偽卡
犯罪嫌疑人要求被害人先在內地辦理一張銀行卡,同時要求存入一定保證金以證明誠意。雙方約定,該銀行卡為雙方“賬戶共管”,即信用卡由被害人保管,而密碼由犯罪嫌疑人保管。犯罪嫌疑人利用和被害人一起到ATM機上修改密碼之機,伺機竊取銀行卡的資料,再複製出偽卡。
案件分析
跨境犯罪取證困難
深圳市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案件承辦人黃曉暉介紹,這類詐欺案件多是由犯罪集團實施,分工明確,按角色分為“老闆”(負責談判)、“介紹人”(負責物色被害人)、“技術員”(負責偽造信用卡)、“擔水”(負責到澳門用偽造銀行卡套現)等。作案時,涉案人員分別在內地及港澳等地分工協作,按預定比例分贓。
據黃曉暉介紹,這種案件的辦案難度相對較大,調查取證存在一定難度,而部分受騙的被害人牽涉其他違法行為,上當受騙後不敢報案或者不敢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