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賀蘭山岩畫管理處科室落實重點工作任務考核辦法

總 則
第一條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創新管理機制體制,促進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原則是,客觀、公正、公開和集體評議與處領導決策相結合。
第三條 考核範圍是管理處辦公室、規劃財務科、宣傳行銷科、旅遊接待中心、文物科、安全質量科、銀川世界岩畫館、拜寺口雙塔管理所,科室負責人為責任人。
第四條 重點工作是管理處根據科室職責或臨時工作需要部署安排的必須在月度內落實完成的工作任務,分為科室自定工作任務和管理處確定工作任務,以管理處黨組會議紀要或主任辦公會議紀要明確的為準。
第五條 具體考核按月份進行,考核結果認定為管理處黨組會議或主任辦公會議,考核具體執行為辦公室。
考核方法
第六條 被考核的科室根據任務落實完成情況設定優秀(90分至100分)、合格(75分至89分)、基本合格(60分至74分)、差(50分以下)四個檔次。
第七條 基礎分值為100分,未完成科室自定任務每項(件)扣除2分,未完成管理處確定任務每項(件)扣除3分,未完成管理處會外部署工作3分。
第八條 重點工作任務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結的,在規定辦結時限月份內扣除相應分值,需繼續落實完成;因客觀條件變化,經處領導同意取消工作任務的不扣分。
第九條 需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結的工作,在規定辦結時間後因工作主動性差導致6個月還未辦結的,除原扣分值外,另外在總分中扣除10分。
考核結果使用
第十條 重點工作任務考核結果認定後,由辦公室將考核結果反饋至被考核科室,並在一定範圍公布張貼。
第十條 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優秀科室評定的依據,以核定總分從高到低進行評定年度優秀科室。年度內出現3次以上“差”檔次的不得評定年度優秀科室。
第十一條 獲得優秀的科室,給予科室職工一定的物質獎勵,或在年度目標任務獎金中按高檔次分配獎金。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1年9 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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