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 一 ) 增加職責
1、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
2、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3、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和項目後評價。
4、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稽查審核。
5、全市總部經濟認定工作。
6、負責全市創業創意產業的牽頭工作。
(二)強化職責
1、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強化國民經濟運行的監測、預警和監控。
2、強化對價格總水平實施調控,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聽證制度的職責。
3、組織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職責。
4、強化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和產業的發展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作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承擔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責任;負責經濟運行態勢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國民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預期目標及調控政策建議;負責交通運輸的綜合協調;發布經濟信息。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參與研究、擬訂、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推進市場化改革、所有制結構調整及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四)研究提出全市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各類金融機構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落實全民創業融資政策;徵集、開發創業項目;協調政府性投融資平台和實體經濟融資平台建設;指導、監督市級財政出資的各類金融機構的組建及運行;研究提出推進資本市場建設的政策建議;協調、指導企業上市工作;推進各類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的建設發展。
(五)提出銀川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政府性投資重點、使用方向,安排市本級財政基本建設資金;爭取國家、自治區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指導、協調政策性金融資金、國際金融組織貸款、政府間貸款及外商投資使用方向;綜合平衡政府財力,加強投資資金管理,引導社會資金投向,促進結構調整。
(六)負責全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服務;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督利用政府性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工程及設備招投標;負責國債項目的管理和稽查;負責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
(七)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許可權內中外合資、合作,房地產、商貿市場、旅遊投資項目(通過招標、掛牌、拍賣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除外),國家、自治區規定的限制類項目中授權市級管理項目的核准;負責許可權外中外合資、合作和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及限制類項目中需要國家自治區核准的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上報;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八)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區域規劃、生產力布局規劃及重要產業布局的實施意見;銜接農村經濟、工業發展、交通、流通服務業專項規劃和政策,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城鎮化發展政策建議,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九)研究提出工業、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戰略與規劃,負責工業經濟重要布局調整,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編制與組織實施工作。
(十)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本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措施;依法管理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及經營性收費;制訂並調整市管商品價格、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及經營性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組織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提供價格信息服務。
(十一)負責全市服務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服務業、商貿流通、利用外資、市場建設的中長期規劃、計畫;研究提出服務業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市總部經濟認定工作。
(十二)承擔銀川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組織協調工作,研究全市發展戰略與國家西部大開發的結合點,負責與國家、自治區及其他省市西部開發辦的聯繫與工作銜接;提出城鎮化發展政策建議,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十三)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銀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市重大建設項目稽查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會務、保密、安保、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紀檢監察、黨建、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聽證;審核行政處罰認定,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具體事項;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和產業規劃;擬定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經濟運行態勢,提出應對預案和調控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年度改革任務、重點和實施意見;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組織起草發展改革方面法規、規章和政策草案;指導和綜合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承擔銀川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工作;組織擬訂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安排建議;參與擬定教育、衛生、文化、科技、體育、旅遊、民政等發展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本部門行政流程再造設計及對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的工作。
(二)產業發展處(西部開發辦)
組織擬定綜合性產業政策,銜接平衡相關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工業結構調整、主導產業培植等方面的政策建議和措施;綜合協調工業、能源、交通、高新技術產業及相關基礎產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並對相關產業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參與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相關工作;參與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提出相關產業項目建設安排建議並跟蹤項目實施情況;負責建設項目節能審查和評估工作。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提出市級財政投資農業、林業、水利、農村生態建設等方面的項目安排建議並跟蹤項目實施情況。研究提出全市實施西部大開發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承擔全市西部大開發的主要經濟指標的統計上報工作;承辦國家和自治區西部開發辦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行政審批處(固定資產投資 處)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調控政策,會同有關處室提出政府投資項目融資意見;提出政府投資總規模、結構,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組織擬定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安排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和年度計畫;承擔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市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服務並協調實施;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的組織和管理;承擔組織銀川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及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儲備建設;參與銀川市重大項目建設稽查工作;負責本委行政許可(審批)工作;審批許可權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申報、審批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申報、核准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的企業投資項目、外商投資項目;核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標方式及招標方案;審批許可權內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列入價格聽證目錄的除外);審批自製價格標籤;承辦商品房價格備案;審批(變更、註銷)《收費許可證》。
(四)服務業發展處
研究制定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服務業各行業發展;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發展服務業的綜合性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和目標,組織制訂有關政策措施;負責編制、上報全市利用國外資金計畫,做好全市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項目的日常管理與協調工作;編制市級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規劃;聯繫、協調自治區駐銀金融行業監管機構及在因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與研究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問題;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制定全市企業上市工作規劃,負責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初審與推薦;了解掌握銀川地區企業資本運作情況,協調企業與各銀行及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活動;指導上市企業開展資產重組和再融資;督促、指導上市公司進行規範管理和運作;協調金融機構落實全民創業融資政策,推動金融服務創新,拓寬創業者、中小企業民營經濟融資渠道;承擔市金融服務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商貿、服務貿易等流通領域重大發展事項;組織制定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負責對建立各類市場進行論證;承擔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市總部經濟認定工作。
(五)價格監管處
擬定本市價格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監測、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研究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本市價格成本監審目錄、監審辦法;開展列入成本監審目錄和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成本的常規調查、專項調查、預測調查和直報調查工作;執行國家、自治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調整列入價格聽證目錄的市管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的重要工農業產品、農副產品價格進行監督;擬定和調整列入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範圍的商品價格;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工作;組織實施與本處室職能相關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聽證;協調組織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調整集體審議工作;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33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2名分別兼任市物價局局長、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主管12名(綜合事務主管、經濟綜合主管、體改法規主管、農村經濟主管、工交能源主管、社會事業主管、行政審批主管、固定資產投資主管、城鎮建設主管、金融商貿服務業主管、價格管理主管、收費管理主管),副主管6名(由發改委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4名。
領導成員分工
銀川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主任(局長):王琦
陳 軍 黨組書記、主任 主持本委全面工作。
溫 輝 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巨觀經濟研究、發展規劃、體制改革、政策法規、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的工作,分管綜合處(行政事務、經濟綜合、體改法規、社會事業)和經濟研究中心、醫改辦。
楊振如 黨組成員、副主任、物價局長(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國家、自治區建設項目資金的協調落實、固定資產投資、城鎮建設、市重大項目稽察及物價管理方面的工作,分管行政審批處(固定資產投資、城鎮建設)及價格監管處(價格管理、收費管理)、價格監督檢查局(成本監審局)、價格監測中心、價格認證中心、價格協會。
李景陽 黨組成員、副主任、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金融業、服務業、商貿流通方面的工作,分管服務業發展處、市金融服務辦公室,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楊麗華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主任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及工、青、婦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組、委紀檢監察室、委機關工會。
黃 瑾 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行政審批(政務大廳發改委視窗)、產業發展規劃布局、能源、交通、環保、農村經濟、西部大開發方面的工作,分管產業處(工業交通、農村經濟、西部開發辦)、政務大廳發改委視窗。
武紹洲 機關黨委副書記、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委機關黨建、宣傳、精神文明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主任負責價格認證方面的工作,分管委機關黨委、認證中心。
易 軍 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行政事務、國民經濟動員、統戰、宗教、協調聯繫民主黨派方面的工作,協助分管綜合處行政事務、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聯繫民革市委會的工作。
李治民 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主任負責價格監管、價格監測方面的工作,分管價格監管處價格工作、監測中心。